编辑: JZS133 2019-11-28
莒南县向明造纸厂 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莒南县向明造纸厂

2019 年5月莒南县向明造纸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 概述 根据莒南县向明造纸厂相关环评材料和实际生产过程, 碎浆和筛选等工序产 生的固体废弃物含有部分废塑料,目前处置方式为外售,为了提高废旧资源利用 率, 减少固废环境污染,莒南县向明造纸厂决定利用造纸厂造纸过程中产生的废 塑料及周边造纸厂产生的废塑料,建设

18 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成后可年 产2万吨再生颗粒.

莒南县向明造纸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为公司扩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 期工程建设

12 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

13334 吨再生颗粒;

二期工程建设

6 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

6666 吨再生颗粒.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 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 流方式,其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了解本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程内 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 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工作中,确保本 项目生产的清洁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在评价范围内采取网络、张贴、报纸等方式进 行了广泛的公众参与,公开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公众意见.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地点、项目 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公众意见表链接、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环评编制 单位 网站公示日期:2019 年3月2日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为

2019 年3月2日, 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后

2 日内,建设单位开始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此次信息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 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的相关 规定.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符合性分析: 网络公示载体选取是临沂琅琊网,临沂琅琊网是临沂日报报业 集团旗下媒体,临沂网络第一新闻媒体,山东省优秀新闻网站,符合《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公示时间为

2019 年3月2日,公示网址为: http://www.51hx.net/obcd/thtt/798096/g79809697_429083.html 公示截图如下. 2.2.2 其他 无. 2.3 公众意见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一次公示期间无需开展公众参 与调查表的填写, 只进行网站公示,在第一次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 见.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主要内容包括:(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3)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5)公众提出意见 的起止时间. 公开时限:2019 年5月16 日――2019 年5月29 日 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采取网站、报纸、张贴公告三种方式进行同步公开,公开 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公示方式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符合性分析:网络公示网站选取是:临沂琅琊网,临沂琅琊网是临沂日报报 业集团旗下媒体,临沂网络第一新闻媒体,山东省优秀新闻网站,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公示时间为

2019 年5月16 日. 公示网址为: http://www.langya.cn/lyxw/gsgg/201905/t20190528_582369.html, 公示截图如下. 3.2.2 报纸 符合性分析:《沂蒙晚报》全国统一刊号,是临沂市独家晚报,每天

24 版, 彩色印刷.立足临沂市

3 区及

9 县城镇,以地域性、市民化、市场化、综合性为 主要特色,关注民生,服务百姓,反映生活,为临沂最有影响力的媒体之一,属 于大众易于接触的媒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公示时间为

2019 年5月23 日和

5 月28 日,公示报纸为:沂蒙晚报,报纸 公示照片如下. 3.2.3 张贴 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张贴公告选取寨子村、 卢家宅子村村委宣 传栏作为张贴公告场所, 寨子村、卢家宅子村村委宣传栏属于在建设项目所在地 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 张贴地点:寨子村、卢家宅子村;

张贴时间:2019 年5月16 日―2019 年5月29 日;

张贴照片如下: 3.2.4 其他 无. 3.3 查阅情况 项目纸质版报告查阅场所设置在厂区办公室内,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有人 员进行查阅.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项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及其它通过邮件、 信函等方式获 得的公众意见.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合理性分析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 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一) 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的,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公众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座谈会或 者听证会应当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参加.

(二)公众 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技术方法、导则、理论等方面的,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应当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 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列席."通过汇总分析建设单位 收集的公参意见,不存在公众质疑性意见,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 众参与办法》中所指的"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由此 确定建设单位可以不开展深度公众参与,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是合理的.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及其它通过邮件、 信函等方式获得 的公众意见.

6 其他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及其它通过邮件、 信函等方式获得 的公众意见.

7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莒南县向明造纸厂再 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在环境影响 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 对未采纳的意见按 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 本次提交的《莒南县向明造纸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莒 南县向明造纸厂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莒南县向明造纸厂 承诺时间:2019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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