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28
信政文〔2018〕148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近年来,信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优势作为最突出的优势,把建设生态信阳作为最核心的战略,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道路.但我市污染治理基础差,一些地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确保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生态建设为基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以严格监管、强化督察、奖优罚劣为抓手,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信阳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信阳目标基本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1.2018年度目标 中心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8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40天.光山县、新县、商城县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41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7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40天;

罗山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PM2.5年均浓度值达到43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7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240天;

固始县PM2.5年均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8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40天. 全市各主要河流流域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无劣V类水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依据省农业厅攻坚目标指标分解意见,完成15.8%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完成5.4%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

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2.2019年度目标 中心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8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90天.光山县、新县、商城县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达300天;

罗山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固始县PM2.5年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8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90天. 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

无劣V类水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依据省农业厅攻坚目标指标分解意见,完成2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34.2%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累计完成11.9%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

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 3.2020年度目标 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300天. 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

消灭劣V类水体;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确保完成省水质考核目标.中心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

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区)全覆盖;

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认真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围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能源体系;

着力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实现工业绿色升级;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覆盖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开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整合,推进城区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我市污染较大企业退城搬迁,推动实施水泥粉磨站、铁合金企业、铸造、珍珠岩、膨润土、砖瓦窑企业等污染较大企业退城工程.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2018年底前,推进建成区水泥、铸造、铁合金等污染企业对标改造、关停、转型、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未按计划执行的予以停产.(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国资委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力度.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依法制修订更为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政策标准.研究制定砖瓦窑、铸造、珍珠岩、膨润土等高排放行业淘汰标准.(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环保局、财政局、质监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玻璃等高污染、高能耗产能;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环保局、财政局、质监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建材、化工、珍珠岩、膨润土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等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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