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17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大连市社会福利院 承包人: 大连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连市社会福利院地砖维修及室外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1号 工程内容:更衣柜、机械设备搬运、卫生间隔断、洁具拆除安装、楼地面地砖、水泥砂浆铲除、墙面砖切割、墙面砖水泥砂浆铲除、墙地面聚氨酯防水、墙、地砖铺贴;

钢结构活动场地制作、钢结构氟碳漆粉刷、防水制作、防滑地砖粘贴、白钢地弹门制作等项目.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日数

15 天(不包含开工当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壹拾壹万捌仟玖佰陆拾陆元贰角 (人民币) $: 118966.20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报价文件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12 月30 日10.2合同订立地点: 大连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1号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倚山里55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411-82671271

电话:0411-87300507 传真: 传真:0411-8730050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大连农业银行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 帐号:34167001040038686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16600 合同备案情况:说 备案机构(盖章)备案机构(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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