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5
豫教师〔2013〕133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 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现将《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见附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希望各地、各高等学校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附件:1.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 聘办法 2.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 位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印发 附件1 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特岗教师招聘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 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1000名,其中,国家计划特岗教师6000名,地方计划特岗教师5000名;

初中教师4548名,小学教师6452名.具体岗位设置参见《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体、音、美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参加过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三支一扶 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生源地考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设置.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在省辖市指导下,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上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核确定,向社会公布.

(二)公布岗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河南省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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