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14

(6)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输出的2018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年报新增企业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表格加盖公章;

(7)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证明;

(8)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1.补助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对新获得省级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对辖区内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认定奖励. 2.申报材料 (1)2018年城厢区技术创新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

(2)2018年度获评技术中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文件;

(3)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输出的2018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年报新增企业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表格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鼓励质量兴企 1.补助标准

(一)支持企业申报品牌.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国家级品牌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要求当年度税收超100万元,免税企业除外);

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50%配套奖励.对新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的省级品牌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要求当年度税收超20万元,免税企业除外);

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50%配套奖励.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50%配套奖励.

(二)支持企业制定行业标准,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2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参与单位(排名3-5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

(三)对小型企业推广清洁生产、5S管理等相关质量基础管理方法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对中型企业推行ISO

9000、ISO

14000、OHSAS18000等各类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对大型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现代管理方法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四)对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进行安全、质量、健康、环境等国内外资质认证的,给予认证费用5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材料 (1)2018年城厢区质量兴企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

获评各项品牌的文件(复印件);

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市政府质量奖的文件(复印件),获得市政府奖励的相关文件;

牵头或参与起草、修订的标准文件;

小型企业推广清洁生产、5S管理等相关质量基础管理方法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中型企业推行ISO

9000、ISO

14000、OHSAS18000等各类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大型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及两化融合等现代管理方法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进行资质认证企业提供安全、质量、健康、环境等认证文件(复印件)、认证费用发票汇总表和认证费用发票(复印件);

税务部门提供的涉税证明;

2018年企业从业人员工资名单及2018年企业营业收入凭证;

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输出的2018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年报新增企业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表格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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