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08
2016-2018年上海市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减少面源污染,促进林果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生产为目的的经济果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果品生产企业和种植大户为重点.

二、项目内容 在经济果林上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在桃、梨、葡萄、枇杷、猕猴桃等适宜套袋的果树品种上,推广使用果实专用套袋.

三、目标任务 通过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套袋项目实施,使全市经济果林生产园区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果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并通过配套技术推广和经营理念更新,使全市规模以上果园全部达到"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创建标准.

四、补贴政策 对在经济果林生产上使用推荐的商品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果实套袋的,按实际购买使用数量,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其中:商品有机肥每亩补贴200元;

农药每亩补贴购买量的2/3,最高限额120元;

果实套袋每亩补贴100-150元,其中桃、猕猴桃袋每亩使用量不低于8000个的,每亩补贴100元,梨袋每亩使用量不低于5000个的,每亩补贴130元,葡萄袋每亩使用量不低于3000个的,每亩补贴150元,枇杷袋每亩使用量不低于5000个的,每亩补贴120元. 各区(县)、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安排本级财政补贴.

五、组织实施

1、计划落实.市绿化市容局根据各区(县)经济果林生产情况,于每年年初将计划任务下达到各区(县、公司),区(县、公司)逐级负责本行政区内计划的分解落实和统计汇总工作.

2、农资产品和供应商推荐.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减少面源污染,按照国家及相关部委农产品使用相关管理规定,由市级林业技术部门组织推荐项目所需商品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专用果袋等农资产品;

市级林业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和比较筛选,推荐有资质、规模大、产品质量达标、用户满意度高的农资生产或营销企业作为项目入围农资供应商,并谈判确定产品最高限价.推荐农资产品和入围供应商名录在上海绿化市容网、上海林业技术网公布.

3、农资采购和供应.区(县)、乡镇林业部门逐级调查核实本区域内经济果林生产情况,对照补贴标准,在农民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统计汇总本区域内所需农资种类、数量和供货时间.各区(县)林业部门在市级林业部门推荐范围内,自主选择农资产品和供货商,自主确定合同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前须报区(县)林业部门备案.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履行送货、验收、资金拨付等程序.

4、技术指导.市、区林业技术部门负责全市和本区域"双增双减"、果实套袋技术指导,在经济果林生产和物资使用的关键阶段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项目科学合理实施;

区(县)林业技术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经济果林品种,提出不同的农药配方,保证农药供应商进行科学配送.

5、项目监管.市林业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进行抽样检查,对项目合同、送货签收单、台帐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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