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7

第三节 结构布置与计算 3-

1、六层住宅,砖混结构,在端开间底部一二层架空为消防车通道,在二层顶设托墙梁支撑上部承重墙体,该方案是否可行? 答:该方案造成底部山墙面外无支撑,高厚比过大,抗震不利,又有局部托墙转换,平面及竖向均不规则,不应使用. 3-

2、底部框架砌体房屋底部砼墙横墙间距是否有要求? 答:应控制其最大横墙间距,参《抗规》7.1.5条. 3-

3、砖混底框结构,抗震计算时,框架梁是否应考虑墙梁作用? 答: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框架梁抗震设计时,一般不考虑墙梁作用.若考虑墙梁作用,托墙梁在抗震设计中的组合弯矩计算方法按GB50011-2011条文说明第7.2.5-3条有关规定执行. 3-

4、《抗规》7.3.6条要求跨度不小于6m的大梁的支承构件应采用组合砌体等加强措施,并满足承载力要求.请问实际工程中是否可通过梁下设置构造柱来处理? 答:梁下设置构造柱,不论墙垛大小,均不能按一般构造柱的构造要对待.梁下构造柱承担梁的弯矩作用,应考虑柱在压、弯、剪联合作用下的受力状态,因此应通过设计计算对墙垛和柱的配筋做出规定,而仅按一般构造柱设置配筋是不够的. 3-

5、多层建筑结构第一基本振型以扭转为主是否可以?其扭转同期比是否仍应满足不大于0.9的要求? 答:不论是多层还是高层建筑,当结构第一基本振型是以扭转成分为主时,地震破坏会比较严重,宜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扭转周期比反映了结构两个相邻振型之间的耦联关系,当周期比大于0.9时,振型之间相互影响比较明显,互相之间的干扰比较严重,故多层建筑结构的扭转周期比也宜不大于0.9. 3-

6、扭转周期出现在第二周期,但满足规范周期比要求的结构形式是否可以?(限于建筑平面,特别是框架和框剪结构调整很困难,规范对此无明确限定). 答复:需要调整结构布置,加强抗扭刚度.特别是剪力墙位置、数量合理调整,使之满足规范周期比的要求. 3-

7、《高规》3.5.2.2条中要求的底部嵌固层的刚度比,当地下室顶板为嵌固端时计算书中的该值应如何选用? 答: SATWE程序计算时,只有在绝对嵌固即嵌固层与基础直接相连时该结果才正确,否则应进行人工复核. 3-

8、多层地震作用计算时是否考虑偶然偏心? 答:应该考虑偶然偏心,见《抗震规范》3.4.3及3.4.4条文说明. 3-

9、结构顶层取消部分墙,柱形成空旷房间时,如何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答:有效的构造措施指:柱子箍筋全长加密,大跨度屋面构件考虑竖向地震(对

6、7度可分别取重力荷载代表值5%、10%计算)的不利影响等,大跨度屋面构件的挠度计算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见《抗震规范》第10.2.12条). 3-

10、框排架结构指什么,如何设计? 答:框排架结构指由框架与排架侧向连接组成的侧向框排架结构和下部为框架上部顶层为排架的竖向框排架结构.框排架的设计应执行《抗震规范》附录H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

11、《抗规》3.4.4条第2款对于平面规则但竖向不规则的建筑,刚度小的楼层地震剪力应乘以增大系数1.15(《高规》第3.5.8条中该增大系数为1.25),该系数与5.2.5条规定的增大系数1.15(《高规》第4.3.12条规定增大系数为1.15)是否要重复使用? 答: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的地震剪力先按《抗规》3.4.4-2(或《高规》3.5.8)要求乘以1.15倍(或1.25倍)的增大系数,增大后的楼层剪力要满足《抗规》5.2.5条(或《高规》4.3.12条)中公式要求,此时的λ应为1.15*[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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