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4 |
已经投保了,但违反适航条件的不赔.再如保险的诚信原则也是危险的监督.可见,保险的监督危险功能是客观存在的. 监督危险是为了减少损失补偿,所以该功能是保险基本功能之中的补偿损失功能的派生功能,也是使保险分配关系处于良性循环的客观要求.
第二节 保险的作用 保险的作用和保险的职能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保险的作用是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执行其职能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一、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的对微观主体的经济效应.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条自然规律.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发生、波及面有多广、受损程度有多大,都是不确定的,保险赔偿具有合理、及时、有效的特点.投保企业一旦遭遇灾害事故损失,就能够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获得资金,重新购置资产,恢复生产经营.同时,由于企业恢复生产及时,还可减少受灾企业的利润和费用等间接经营损失.
(二)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之一,能够把企业不确定的巨额灾害损失,化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并摊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这是完全符合企业经营核算制度的.因为企业通过缴付保险费,把风险损失(甚至可包括由营业中断造成的利润损失和费用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不仅不会因灾损而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均衡,而且还保证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稳定.如果企业不参加保险,为了不因灾损而使生产经营中断、萎缩或破产,就需要另外准备一笔风险准备金,这种完全自保型的风险财务手段,一般来说,对单个企业既不经济也不可能.
(三)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 保险补偿固然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消除或减轻灾害事故的影响因素,但是,就物质净损失而言,仍旧是一种损失.而且保险企业也不可能从风险损失中获得额外的利益.因此,防范危险于未然是企业和保险公司利益一致的行为.保险公司常年与各种灾害事故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危险管理经验,不仅可以向企业提供各种危险管理经验,而且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与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与监督等活动,可以尽可能消除危险的潜在因素,达到防灾防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