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7-06-25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皖环函〔2015〕459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防汛抗旱期间 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 2015年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29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为近5年最多.

由于降雨时段分布不均,加上气温偏高,合肥以北部分地区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预计2015年汛期(5-9月)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多,其中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偏多1-2成.为做好防汛抗旱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抗旱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将防范水污染事件、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根据气象、河流水质、水文资料,制定防汛抗旱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二、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在汛期来临之前抓好本辖区重点污染企业、垃圾处理、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建议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改.

三、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对汛初及大雨、暴雨后,要及时开展水质监测,根据水情等变化情况,在重要河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设临时监测断面,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对主要饮用水源地要加密水质监测频次,如发现水质异常或恶化,要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做好水污染联防联控.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同水利部门和上下游环保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水文、水质信息.根据闸前水质情况,及时向水利部门提出闸坝调控建议,防止污水聚集闸前或闸前超标污水集中下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6日 抄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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