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并取得其他许可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此复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1月28 日 抄送: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北京青草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