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4-06-17

(三)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支持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市级以上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扶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质量提升、管理创新,鼓励企业(产业集群)加快品牌建设;

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强化工业设计主体培育、基地建设、产业对接和人才培养.

(四)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积极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集智慧产业和智慧应用为一体的信息经济新形态,发挥重点领域试点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推进 两化 深度融合,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培育、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

(五)加快绿色制造转型.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利用,包括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节能技改、清洁生产、浙江省绿色企业项目等;

支持工业园区循环化、清洁化改造,包括燃煤锅炉淘汰、低小散整治提升行动、工业循环经济示范等;

支持节能管理能力提升,包括能源利用监测平台建设,电平衡、水平衡测试等服务外包,以及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的其他项目等.

(六)培育企业成长梯队.加快推进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创新、提升发展;

开展企业素质提升系列培训;

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

支持协会整合提升和创新服务.

(七)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加快先进制造业和信息经济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

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智库作用.

(八)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工作. 第六条 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竞争法以及项目法等方式进行分配.其中,对普惠性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

对以区域、产业为主实施的竞争性项目,通过竞争法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确需扶持到具体项目的,实行项目法分配.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年度工作需要选择和调整分配方式,逐步形成以因素法分配为主、竞争法分配为辅、项目法分配为补充的分配格局.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专项资金补助.

(一)因素法分配.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结构优化升级、智能制造、工业强基、信息经济、绿色制造、制造业创新发展、企业成长梯队培育等年度重点工作.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各县(市)区指标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任务的考核评定结果等因素,将资金切块分配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具体分配因素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协商确定.

(二)竞争法分配.为支持县(市)区创新性工作开展或推动重点工作先行先试,部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制订试点示范实施方案,采用竞争法将资金分配到试点示范单位.

(三)项目法分配.对其他有关重点示范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智库建设、宣传推广、市场拓展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年度重点推动的工作等,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给予直接支持. 第七条 支持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支持对象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制造、研发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