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4-04-22

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

计算机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洋自动化装备、油田自动化装备、激光技术及装备、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开发、制造、工程安装,公路、隧道、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及机电工程设计、制造、工程安装,智能机电及信息产品设计、制造、租赁、销售,光电技术及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公共服务机器人设计、制造、销售;

安防工程设计、施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阳自动化所(SS) 1,920 48.00

2 沈阳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SS)

320 8.00

3 辽宁科发实业公司(SS)

240 6.00

4 辽宁科技成果转化公司(SS)

160 4.00

5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SS)

160 4.00

6 王天然

300 7.50

7 张念哲

300 7.50

8 曲道奎

300 7.50

9 胡炳德

300 7.50 合计4,000 100.00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239,617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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