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4-04-22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浑南市监 药行罚决字〔2017 〕086 号 当事人:辽宁健宇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沈阳市东陵区文溯街19-3号203-

3、203-

4、203-5室 邮编:110000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80063466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靳军 性别:男 职务:经理 违法事实:按照《投诉举报案件转办单》{案件编号:食药监受理和举报交[2017]9956号}、《受理事项信息摘要登记表》{案件编号:TS(Y)-2017-04293}的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对辽宁健宇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订单号、商品名称、金额交易记录等.

2017年11月21日,经主管领导批准,对该公司以涉嫌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头孢拉定胶囊"等处方药案为由,进行立案调查. 该公司提供了展示产品目录以及"头孢拉定胶囊"等具有商品编号、剂型、生产厂家、展示价格、代收货款金额等信息的交易明细,共计代收货款金额1592元(含OTC150元),我局请求天猫总部所在地的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我局提供详实的交易记录、相关订单号、商品名称等的信息,并送达了《关于请求核查天猫店铺"博康天天好大药房旗舰"(辽宁健宇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涉嫌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头孢拉定胶囊"等处方药相关情况的函》{(沈食药监浑)药协字[2017]第0017号}.2017年12月28日,我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回函{杭余市管协复[2017]500567号},提供了该公司(网络会员名:博康天天好大药房旗舰店)自2015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29日的相关订单号、商品名称、金额等交易记录,具体详见光盘,共计共销售处方药价款216196元. 2017年11月22日、2018年1月19日,案件承办人在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502室对该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靳军与本案有关情况的调查,并制作了《询问调查笔录》.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查明该公司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216196元的事实. 相关证据:《投诉举报案件转办单》{案件编号:食药监受理和举报交[2017]9956号}的通知、《关于请求核查天猫店铺"博康天天好大药房旗舰"(辽宁健宇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涉嫌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头孢拉定胶囊"等处方药相关情况的函》{(沈食药监浑)药协字[2017]第0017号}、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回函{案件编号:杭余市管协复[2017]50067号}提供的订单号、商品名称、金额等交易记录等信息3页,光盘一份. 处罚依据和种类:综上所述,该公司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头孢拉定胶囊"等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之规定. 鉴于该公司共销售处方药价款216196元,违法经营药品数量和货值金额较大.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采用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照《浑南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编码:Hnfda-ypcf-082违法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处罚种类"警告;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