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4-04-11
GPAD00-2018-0003 磐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磐政〔2018〕17号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 资本市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凤凰行动 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境内和境外上市并重、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并重、上市和挂牌并重,以上市公司为平台,以并购重组为手段,通过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带动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振兴实体经济.

二、主要目标 从2018年起,通过三年努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强化,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 到2020年,争取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零的突破,上市公司及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4家;

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30家;

股份公司达到40家.

三、政策措施

(一)推动企业股改.降低清单内企业股改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 1.全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或新三板挂牌需要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

在浙江省股交中心挂牌需要完成股改的(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上市股改奖励在列入浙江证监局督导时兑现,挂牌股改奖励在收到挂牌通知书时兑现. 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审计调增利润、资产评估增值的,按增值部分的10%(高新技术企业6%)予以财政补助. 2.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按转增注册资本金的8%奖励给相应的持股人. 3.企业同上市中介服务机构签订辅导服务协议的当年开始3年内企业利润比上年实际利润数超出的部分,按超出利润的10%(高新技术企业6%)予以财政补助.

(二)加快上市挂牌.对主业突出、盈利水平较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

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在 新三板 或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4.拟上市企业列入浙江证监局辅导时奖励100万元,上市申报材料报证监会受理时奖励150万元,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元,首发募集资金应当80%以上投入县内企业. 5.对实现买 壳 上市并将壳公司注册地迁至县内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分三年到位,第一年300万元,第二年100万元,第三年100万元;

县内的企业通过被外地上市公司兼并实现借壳上市的,按该上市公司实际投入县内企业募集资金的0.3%给予奖励;

企业实现境外上市,奖励300万元.企业以 红筹 方式实现境外间接上市的,按募集资金投资于县内企业金额的0.3%给予奖励. 6.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成功挂牌,奖励30万元. 7.鼓励上市公司股东在县内开户.上市公司限售股持有人(自然人)在县内证券机构开户、转让限售股的,按其股权转让收益的7.2%给予补助, 对介绍、引进单位(包括证券机构)或个人按0.5%给予补助. 对在县内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和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转让限售股后,分配利润的按分配利润额的8%(高新技术企业4.8%)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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