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4-03-09
福建省教育厅 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闽教职成〔2018〕46号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举办2019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总工会、团委、职教社,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卫生计生局、农村发展局、总工会,有关本科院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工匠精神,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中华职教社等部门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8年11月30日2019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竞赛项目、时间、地点 大赛设中职组和高职组,分两批进行.首批竞赛中职组设10个专业大类55个赛项,高职组设15个专业大类58个赛项,比赛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第二批竞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1998年5月1日之后出生.高职组参赛对象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4年5月1日之后出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 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对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未进行操作或无比赛结果等,经赛项裁判组判定,不授予优秀奖.大赛获奖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内,对获得相关个人项目前10名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前3名选手(成绩合格者)核发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获得4-10名选手(成绩合格者)核发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2.对获得全省大赛第1名的学生选手(团体竞赛项目推荐其中1人),其中是团员的,可按隶属关系申报 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 荣誉称号. 3.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招考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

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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