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3-09-19
寿环审表字【2016】161号 审批意见: 经集体研究,同意对《潍坊盛发投资有限公司古城街道热力管网及换热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如下: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项目总投资11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换热站1座,铺设蒸汽管道1200m、高温水管道21532m(不含分支管线).其中换热站总建筑面积6797m2,主要建筑物包括3F办公楼1座、换热站1座、换热首站1座、工具房1座.项目购置加热器、补水泵等主要设备17台(套);

主要原材料:蒸汽管道;

主要工艺:热电厂-蒸汽管网-换热站-供热管网-热用户;

项目供热范围为古城街道,供热面积为251万m2.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工程开挖应避开雨季;

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并及时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采取防止物料洒落的措施;

及时对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施工期间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规定.

3、渗漏及试压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无害化、稳定化沉淀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中冶华天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应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管道;

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4、项目建成后,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项目为供热管网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气.

5、选用低噪音设备,对换热泵站等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6、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防止二次污染;

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8、项目竣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向我局备案. 公章 经办人: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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