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3-05-06 |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实施违法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九、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两人以上合伙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四)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五)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
(六)隐匿、销毁、篡改违法证据的;
(七)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八)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九)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非常情况下实施违法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十、涉林刑事案件经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检察院的检察意见、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本基准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十
一、行使裁量权,在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作出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尤其是对作出从重、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卷宗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
二、给予下列较重林业行政处罚,应当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一)对公民处罚款在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50000元以上,或者没收同等数额(价值)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分则第一部分 盗伐林木案件
一、盗伐林木行为
(一)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
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二)裁量权基准 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按下列标准处罚:
1、盗伐立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20株以下的,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盗伐立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2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20株以上100株以下的,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以上8倍以下罚款.
3、盗伐立木材积2立方米以上3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100株以上150株以下的,并处盗伐林木价值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第二部分 滥伐林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