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3-01-04

一、关于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1、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对小学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每生每月100元(每期5个月计发500元);

对初中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每生每月125元(每期5个月计发625元)的补助.

2、资金由教育局支付中心统一管理拨付.

二、关于受助学生的确定 我们是按照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以及各校上报的贫困学生人数进行认真的核定.考虑到山丘区的特点,经过研究:

1、对全县的山区六所学校(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鹤鸣小学、金星学校、悦来镇学校)实行了全员补助.

2、对偏远坝区学校,符合寄宿条件的学生了全部实施了生活补助;

3、选择苏场学校、三岔中学为试点进行满覆盖资助,并进行跟踪调查,为以后的资助工作作铺垫.

4、对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和城区学校,只是对寄宿生中的贫困生实施了生活补助.

三、操作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班主任初审.

3、学校评审.

4、资助中心审核.

5、学校公示.

6、审核批准.

7、发放生活补助.(以现金形式由学校统一进行发放仪式;

学生本人或家长签字、按手印领取;

学校将相关发放材料报送资助中心备案;

资助中心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以确保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2017春季季资助情况 2017春实际资助4300人.资助资金252.725万元.资金分担情况:中央占50%,市级占40%;

县级占10%. 大邑县教育局 关于义教段帮困助学资助实施程序 根据省市文件关于 义教段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补贴 (即帮困助学)资助精神,我县拟对 帮困助学 资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资助范围、对象. 对在经教育行政部分审批许可的公办中小学校就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二)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学生.

(三)孤儿(含在民政福利及后寄养的孤儿.

(四)因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人数按在园人数的10%――20%确定.

二、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

初中生每生每期625元.

三、资助申请与审核. 帮困助学 资助按学年申请、评审,按学期发放.申请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

(二)将《申请审核表》交学生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街道),以及所在镇(乡)审核后交就读学校.

(三)学校进行初评,将初评受助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将公示无异议受助学生情况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后,由支付中心将资助金统一拨付给学校发放给学生(家长)签字、拍照领取.

四、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由专项资助资金解决.由教育局支付中心统一划拨,统一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公办中小学校认真落实此项惠民政策,严格评审程序,做到 应助尽助 .

(二)严格资助标准,资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学生(家长),不得套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

(三)健全资助档案管理. 大邑县教育局 为确保全县 低保学生每日一盒奶和每天一个蛋 工程工作安全的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6-2017学年度低保家庭学生饮用奶和鸡蛋工程工作,确保学生的饮、食用安全.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6―2017学年 鸡蛋、牛奶工程 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特制定了 低保学生每日一盒奶和每天一个蛋 工程安全的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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