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30
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海市监发〔2016〕28号 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安县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分局,江苏特检院南通分院海安所: 2016年2月14日晚8点左右,如东县一虾苗育种场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锅炉本体飞落至锅炉房南侧近30米小河内,事故造成一人(司炉工)重伤,锅炉房和周围四间房屋损毁.

经初步调查,该锅炉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无证操作,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判定是锅炉缺水干烧一段时间后,司炉工向炉中加水,水遇到灼热的金属表面,瞬间蒸发大量蒸汽,使汽压突然升高,造成锅炉发生爆炸.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锅炉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锅炉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海安县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请各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各分局应在2016年春节前集中开展小锅炉大检查基础上,深入开展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海安县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 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发 附件: 海安县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小锅炉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小锅炉使用行为,杜绝"三无"(设备无使用登记证、未经检验合格、人员无有效操作证)锅炉,预防和减少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4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整治重点:"三无"锅炉. 整治对象:

1、前一段时间各分局安全检查发现的存在隐患的小锅炉;

2、未经检验、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锅炉;

3、列入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的、超过检验有效期仍未拆除继续使用的燃煤小锅炉.

三、整治内容

1、在用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2、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熟练掌握紧急情况处置办法.

3、在用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是否完好,锅炉本体及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

4、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完善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是否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5、正常工作时锅炉附近人员是否较多,锅炉房与周边建筑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

6、锅炉停用、报废、过户、迁移、名称变更登记等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四、整治要求

1、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存在的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小锅炉重大隐患,各分局应主动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汇报,联合安监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一些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从严从重查处或予以取缔,坚决消除重大隐患.

2、在前一阶段开展小锅炉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各分局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组织"回头看",再组织、再动员、再部署一次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确保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坚决消除在萌芽状态.

3、淘汰禁燃区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是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超过检验有效期仍在使用的燃煤小锅炉,各分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月下旬)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各分局向当地政府报告小锅炉安全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

依据县局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分局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3~6月中旬)强化对小锅炉的监督检查 各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实际效果的小锅炉大检查活动.对外联合安监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对内充分发挥内部"三位一体"职能优势,对隐患集中地区和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时限、责任、措施、资金、预案;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第三阶段(6月下旬)总结督查 各分局在6月18日前将小锅炉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县局特设科,县局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小锅炉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继续存在区域性、行业性小锅炉重大隐患的或履职不到位发生锅炉爆炸事故的,市质监局将联合市监察局、市检察院进行责任倒查,发现有关监管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现部门联动.各分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锅炉隐患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主动靠前指挥,牵头制定好详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普遍存在的小锅炉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将整治情况及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局.

2、认真开展检查,坚持依法整治.各分局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的规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锅炉,各分局要明确专人,督促限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移交稽查执法机构,依法立案查处,查封设备直至关闭取缔,从源头上防止锅炉事故发生.

3、严格锅炉检验,加强协调配合.江苏特检南通分院海安所要按时完成锅炉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开展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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