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2-11 |
举办职业高中,由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审批;
举办职业初级中学,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审批.《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七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法定条件报有关行政机关审批:
(一)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高等职业院校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报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