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11-07

二、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一)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

银鸽投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 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

一、

(二),附注

五、

(八)所述,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银鸽投资对营口乾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乾银投 资 )投资金额为 12,650 万元,其他两个股东均未出资,根据合伙协议银鸽投 资已经实际拥有对乾银投资 100%的权益,故应将乾银投资及下属子公司纳入银 鸽投资的合并范围. 由于我们未能取得乾银投资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资料等,我 们无法就乾银投资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

四、

(二)所述,银鸽投资在

2018 年度开展了纸浆等大 宗货物的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净额法确认.我 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识别其与贸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新日恒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 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

六、6 持有待售资产 所述,新日恒力公司在

2017 年12 月31 日将所持子公司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 但持有待售资产未包含博雅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成果, 影响了持有待售资产的准确计价,进而对

2018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表中持有 待售资产的计价准确性产生影响. 3.ST 丰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 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

五、

(一)

4、附注

九、

(二)3 和

(四)中所述,2018 年3月19 日,丰华股份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厦门信托-丰华

1 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投资合同》,分两期认购 48,000.00 万元信托产品,信托资金用于认购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兆公司) 发行的一年期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经核实,新兆公司系丰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的关联方,该信托资金实际被隆鑫控股 所占用且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收回.隆鑫控股分别在

2019 年4月8日、4 月11 日 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上做出承诺,将 在3个月内即

2019 年6月23 日前分期 或一次性归还丰华股份公司 4.8 亿元欠款及资金使用费 ,同时承诺将 采取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运用现有资产抵质押进行增量融资及通过股权或债务重组获取 增量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优先归还 .丰华股份公司已将借款本金扣除部分收回 款项后的余额 4.64 亿元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虽然我们执行了询问、函证、现 场走访控股股东、查阅信托资金流水等程序,但仍无法确定该款项的可收回性. 4.*ST 瑞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 基础内容如下: 因奥瑞德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违规借款及担保事项,其中 涉及借款本金共计 48,414.2219 万元,涉及担保本金共计 25,000.00 万元(详见 附注十一

(二)).我们虽然对奥瑞德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已发生和可能发 生的诉讼和索赔等事项实施了检查、计算、函证、与管理层及常年法律顾问的沟 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奥瑞德也发布了对外债权登记公告,但我们仍无法判断奥 瑞德是否因上述原因还存在其他未经批准的对外借款担保事项,以及对奥瑞德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5.天成控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 的基础内容如下: (1)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并形成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河天成 ) 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并形成非经营性占用天成控股资金 9,201.24 万元,天成控股对此款项计提了 920.12 万元坏账准备.我们实施了访谈、函证 等程序, 收集了控股股东承诺函以及第三方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并对查询了担保方 的财务状况、工商信息.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 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进行合理估计, 进而无法确定天成控 股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足以及是否应做出审计调整. (2)对外担保损失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天成控股未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为银河天成借款担 保9,230.00 万元(不含利息等),上述担保事项已全部进入诉讼程序,给天成 控股造成的影响尚无法准确估计,天成控股本期未计提预计负债.由于案件正在 审理过程中,上述违规担保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尚不确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对天成控股可能需要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同时,我 们也无法判断天成控股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 产生的影响. (3)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的真实性与商业合理性 ①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天成控股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银行存款余额为 30,835,089.80 元,我们检查了对账单、利息回单并实施了函证程序,但截至审 计报告日我们尚未取得银行回函,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该 存款的真实性、 是否存在质押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 天成控股在预付款项列报镇江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500.00 万元、贵州金瑞 天成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1,453.00 万元、汇网电气有限公司 1,266.80 万元,其他 应收款列报成都恒天达科技有限公司 2,032.00 万元、绥阳县广成农贸有限公司 2,000.60 万元、遵义兴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774.92 万元、惠水县雨田博文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遵义县天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95.89 万元、上海翕裕 实业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上述款项合计 10,223.21 万元.上述款项未严格履 行公司规定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们无法确认上述业务的交易实质、款项的性质以 及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6.*ST 信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 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

五、4 所述,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 款中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9 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就 该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以及亿阳信通确认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 据, 以证明亿阳信通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 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7.长园集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 基础内容如下: (1)长园和鹰原董事长被刑事立案 长园集团和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园和鹰 )于2019 年3月19 日向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控告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挪用资金、 职务侵占,并已经刑事立案.公司已经对自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整,详见 财务报表附注十四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但由于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上海 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对尹智勇的调查尚未结束, 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长园集团 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 (2)长园和鹰存货、成本相关的认定存疑 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 导致存货账实不符, 成本核算不准确,

2018 年将未能查明原因的存货账实差异 6,523.55 万元全部记入营业成本,影响了存 货的计价、营业成本的准确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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