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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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新学年伊始,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教学方面突破创新,打造 法 学阶梯 系列讲座活动,旨在促进教学资源和教学内容多元化、层次化 发展,搭建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对话桥梁.

其中, 法学阶梯高阶讲座 系列活动,系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法学前沿》课程全面升级而来. 通过举办开放性讲座,邀请法学院部分专业的资深教授结合学术前沿问 题向同学们讲授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旨在帮助博士新生提升学术研究 能力, 为四年的学习和研究夯实基础. 作为一个创新型的开放性课堂, 《法 学前沿》面向各大高校硕博研究生和全社会开放,受到了的广泛关注, 吸引了许多其他科研院校的学生、老师以及法律从业人员前来旁听. 目录朱苏力:面对问题的制度回应.

4 陈瑞华:从经验到理论的法学研究方法.

6 陈兴良:罪刑法定:价值内容于司法适用.14 梁根林:罪刑法定、阶层体系于个案正义.24 刘燕:大资管回归本源的法律视角.

33 沈岿:行政法学体系转型的基本问题.43 李鸣:国际法方法论.56 张骐:论法治的 魂 与 形 ――兼谈法治与德治的区别与关联.65 葛云松:简单案件与疑难案件:法学方法的探讨.73 吴志攀:中国银行法发展四十年的本土经验.80 汪劲:生态损害的概念:由来、演变与形成.105 贺卫方:唐宋变革与中国传统法制――内藤湖南的启示.111 张平:《知识产权法哲学》导读――制度正当性与合理性探讨.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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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9月17 日,北大 法学阶梯 高阶讲座系列的第一讲,在北京大学 法学院凯原楼 B103 报告厅举行.本场讲座的主讲人是朱苏力教授,主题为 面对 问题的制度回应 .朱苏力教授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 教育部长江学者.独立发表论文

200 余篇,出版个人独著、文集和译著

20 余种. 其研究方向包括:中国法律、西方法律史、法社会学、美国法律制度、法哲学、法 律经济学分析、比较法、比较法律文化.本场讲座由车浩教授主持,来自校内外的 近两百名观众参加了讲座. 朱苏力教授首先解读了讲座主题,即 研究什么问题 怎样面对问题 和 为什么是制度回应 .他指出,法学研究的问题既包括在书本上可以找到答案的 question,又包括 problems.后者是指具有智识挑战、甚至无法回答、但又必须 应对的问题, 它的研究价值更大, 应当成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 所谓 面对问题 , 是指不要过早对于问题本身做出评价,而是理解问题的发生,辨别问题的真假.真 问题对社会产生实际影响,它既不存在于文本世界或观念世界,也不是过分个人化、 高度偶然性的,更不是由定义所造成的悖论.真问题需要通过制度、而不仅是法律 加以回应,因为,法律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机制,但远非唯一的机制.在司法之外, 立法乃至非正式制度同样具有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功能. 此后, 朱苏力教授结合三个研究题目, 示范如何面对问题、 如何用制度回应问题. 他提出,中国统一国家的形成与地理特征息息相关.黄河泛滥成灾与北方游牧民族 入侵,带来了治河与御敌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只能通过建立统一国家来满足.相比 之下,地中海和印度缺乏类似的地理特征和现实需求,因此难以统一.朱苏力教授 还以梁信与中央芭蕾舞团围绕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著作权纠纷为例,指出著 作法上的 作者 概念是根据社会需要设计出来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通过资本的 力量整合细碎产权,促进各方合作,减少交易费用.朱苏力教授还讨论了刑法上的 疑罪从无原则.他认为,这一原则对法治有促进作用,但也存在值得反思的问题. 在讲座的最后,朱苏力教授表达了对于在座学子的期待,希望大家始终怀抱赤 子之心,保持对问题的敏感,多思考、多读书.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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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0 月8日下午

3 点10 分,北大 法学阶梯 高阶系列讲座第二场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 B103 教室正式开始.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北京大学法学 院教授陈瑞华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哲玮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陈瑞华老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四届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法学家 , 教育部长江学者. 主要研究刑事诉讼法、 证据法、 司法制度和程序法理论, 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倡导 以世界的眼光研究中国问题 , 主张在法学研究中引入社会科学方法, 强调从经验事实中提炼出原创性的法律理论. 本场讲座的主题为 从经验到理论的法学研究方法 ,讲座内容主要是法学研 究中应当遵循的基本研究步骤以及日常思辨过程中的一般逻辑路径.刘哲玮副教授 在简要介绍陈瑞华教授的学术背景后,宣布讲座正式开始. 陈瑞华教授首先向刘哲玮老师表示感谢,并指出本系列讲座将博士新生作为主 要对话对象,让老师们能够更好地通过这个课程平台与学生们对话,并将自己的研 究经验介绍给他们. 而比较自己教授的其他专业课程,陈瑞华教授认为,对于研究者而言,针对方 法论开设的课程价值,远远高于针对刑诉具体问题开设的课程价值,向新生们介绍 法学研究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部分:研究方法的反思 陈瑞华教授在此首先谈及十几年前拜读林毅夫教授《论经济学方法》一书的感 受,并由此引出他对法学研究方法长期关注的经验以及对当前法学方法研究成果的 阅读体会. 陈瑞华教授在研读诸多书籍后发现, 法学方法研究的代表成果――拉伦茨著 《法 学方法论》和杨仁寿著《法学方法论》中介绍的法学方法论实际上仅仅指法理学中 的方法论(也可以说是法理学中的法学解释方法论),而对于没有一定法理学基础 的人而言,想要将其中的研究方法直接运用于法学研究当中是很难的. 对于在座的、假定未来 以学术为业 的博士生们而言,尽管这两本书在法理 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其指导作用十分有限.而针对 以学术为业 的博士 生们进行培养,就必须有一个研究方法作为培养基础. 当然,方法常具有个性化、多元化特点,但尽管如此,仍有一些最低限度的方 法是应当被普遍遵循的,这些方法可以用一些格言的形式呈现,它们大多是老一辈

8 9 学者们浓缩、总结出来的,应当深入到做学问人的骨髓之中. 先归纳、后演绎 先归纳、后演绎 是由北京大学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教授总结出来的.我们在 法学研究的过程中常常采用 演绎为先 的方法,而沿着这种方法必然走向两条 邪路 : 一是 以西方为思、以中国为案 .中国大量的文章都是采用这种演绎推理的 研究路径,但这种文章是上不了一流杂志的. 二是依赖于固有的抽象理论.尽管有些哲学家如此研究,但那是因为在哲学的 世界中存在 唯理论 ,它允许不考虑事实经验、仅仅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但法 学领域却不一样,一旦这样做,研究者就会受困于演绎推理中固有概念及原则的限 制,难有创新. 真正的创新是挑战一般的规律(理论),不去挑战的话,就只能把一般的理论 当作前提来运用.而 先归纳 的研究方法是从经验(现象)出发,跟现有的理论 对话,寻找创新性的观点,这才是博士研究生的使命.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胡适先生的著名格言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映射出一个非常朴素的论文写作 观点,即学术在提出理论的时候要有点想象力. 世界上有两种人非常可怕,一种是翱翔在天空,落不到地面上的人.今天有一 些研究法理学的人就是这样,没有将任何部门法作为研究依据.另一种是趴在地上 起不来, 一直爬着前行的人. 比如一些学生一直围绕制度进行研究, 脑子被制度绑架, 无法脱离制度进入理论的世界, 将社会科学最基本的常识――理论的创新――遗忘. 博士生们应当选择翱翔在空中还是趴在地上呢? 两者都不行,研究者应当追求的是:翱翔在空中并能够落在一块自留地上,在 此经营自己的土地,同时对天空充满想象,必要时飞上去.很多重大的理论创造就 是想象的结果,当然它也离不开作者的博览群书. 以刑事诉讼法学为例,号称贝卡利亚教授以来最伟大的刑事法学家帕克教授, 他提出了正当程序和控制犯罪双重模式理论,他的学术建树就来源于他大胆的假 设――在美国

20 世纪

60 年代转型期的社会思潮里敏锐地发现了两种相互冲突的 价值观并将其概念化.此外,帕克教授在提出概念后还进行了小心地求证,他结合 概念的内涵、外延以及在美国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中的表现,通过细致入微的操作来 对它进行论证. 大胆假设要求从经验事实跳到理论,研究者要有想象力;

小心求证则要求在理 论提出之后,研究者能够进行论证,让理论客观化、一般化. 小处入手、大处着眼 这句格言主要是关于选题的方法. 当然,在日常写作过程中,论文选题要小,但是如果太小的话,就容易忽略大 处着眼的必要性,有时还会导致文章技术性过强. 比如,围绕 法院安检门 进行选题,这个切入点很小,如果能够从控辩双方 平等地位的保障角度出发进行写作,不失为一个较好的视角,但是如果将安检门的 细枝末节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就是从小处着眼,走错了方向,也错失了与理论对 话的机会. 再比如,在诉讼法研究过程中,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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