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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2-01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第第第七 七七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传真、 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2 年4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推举于长敏董事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 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1

1

1、 、 、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 《 《关于选举公司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七七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 ;

》 ;

》 ;

会议选举于长敏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2

2

2、 、 、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 、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 、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表的议案 表的议案 表的议案》 ;

》 ;

》 ;

》 ;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于长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沈军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郭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附简历: 于长敏,男,59 岁,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交通公司副总经理, 大连第二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大连轨 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交通口岸管理局副局长.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沈军:男,42 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秘. 郭晶:女,38 岁,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在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工作;

自2006 年1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公司董事会秘书 处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

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 3

3

3、 、 、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 、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 》 . 》 .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夏俊阳先生、关世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祝恩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简历: 夏俊阳,男,50 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黑龙江鸡西电厂专工、 副总;

大连春海热电有限公司副厂长;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副 厂长、厂长、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海热电厂 厂长. 关世录,男,56 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陕西秦岭发电厂值长、 大连热电股份公司值长、大连热电股份公司生技部部长、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香海热电厂副厂长、香海二期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工程 处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大连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东海热电厂厂长. 祝恩贵,男,48 岁,大专学历.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基建会计、 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 人. 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戴大双女士、张启銮先生、万寿义先生对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均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可以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4

4

4、 、 、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审议并通过《 《 《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 》 . 》 . 》 .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大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七届董事 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于长敏

3 委员:连虎、李超、赵世芝、戴大双(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戴大双(独立董事) 委员:于长敏、张启銮(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万寿义(独立董事) 委员:刘鉴琦、张启銮(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戴大双(独立董事) 委员:田鲁炜、张启銮 (独立董事). 本届各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 遵照《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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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 、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 《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 》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4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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