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31
1 滕州市启耀玻璃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滕州市启耀玻璃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滕州市启耀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1 月20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钢化玻璃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滕州市启耀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郝启志 联系人 郝启志 通讯地址滕州市鲍沟镇西皇甫村北玻璃产业基地(西区) 联系电话15098291888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22 建设地点滕州市鲍沟镇西皇甫村北玻璃产业基地(西区)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81-30-03-060057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特种玻璃制造 C3042 占地面积(平方米)

3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2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8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滕州市启耀玻璃有限公司租用滕州市恒昕玻璃有限公司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钢 化玻璃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主要进行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生产加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版,生 态环境部令 第1号),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第52:玻璃 及玻璃制品.分类如下:平板玻璃制造为报告书;

其他玻璃制造;

以煤、油、天然气 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为报告表.本项目为钢化玻璃制品加工,属于其他玻璃制 造,因此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受滕州市启耀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枣庄市环境保护科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 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 性.

5 2.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鲍沟镇西皇甫村玻璃产业基地(西区),厂址东侧为滕州市腾 海玻雕有限公司,东距平行路 460m,南侧为乡间道路,北侧为滕州市宏业玻璃有限 公司,西侧为农田.该地交通畅通,水、电等辅助生产设施配套齐全,条件良好.项 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3.相关政策符合性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滕州市发改局备案(《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见附件 1)项目 代码(2018-370481-30-03-060057)),经滕州市发改局对项目的审查和评估,同意项目 备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属于国家允许类项 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2 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西皇甫村北玻璃产业基地(西区),建设单位租 赁滕州市恒昕玻璃有限公司已建成标准厂房建设该项目,项目周围交通便利,水、电 及其他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根据滕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见 附件 2),项目所在地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根据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鲍沟国土资源所 开具的证明(见附件 3),滕州市恒昕玻璃有限公司位于鲍沟镇现代玻璃基地,占地 6000m2 ,该企业用地地类为建设用地;

根据滕州市鲍沟镇人民政府证明(见附件 4),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鲍沟镇镇域总体规划. 项目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且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 题,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3.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结合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

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涉及滕州市的生态保护红线

6 区主要有: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 湖镇境内.面积 53.69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地省级 地质公园、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生 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343 以南,G104 以西,东环路附近.面积 10.6km2 ,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荆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 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 年)》可知,本项目不在枣庄市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 3).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及《枣 庄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结合《滕州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 年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 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水量不大;

用电由厂区供电系统提供,不会达到 资源利用上线;

厂区租用已建成厂房,项目建设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突破当地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 两高一资 型企业,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 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枣政字 〔2014〕

54 号),项目所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 表1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 文件依据 是否 属于

1 钢 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 号) 《山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

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 的实施意见》(鲁 政发[2014]4 号) 否2有色 金属 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 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否7〔2014〕4 号)

3 煤炭 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枣庄市储煤场综合整 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 办发〔2012〕34 号) 否4建材 1. 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 2. 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材的未增塑聚 氯乙烯(PVC-U)塑料窗 3. 平板玻璃 4. 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 砖5. 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 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 用于房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 GRC板8. 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 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砌 块9. 用于水泥基材料增强层的非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0. 用于外墙和屋面保温的单一保温浆体材料 11. 用于屋面保温工程各类松散材料保温层、现 浇水 泥膨胀珍珠岩(蛭石) 整体保温层及预制保温块 12. 用于房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 13. 用于民用建筑系 列实腹钢窗 14. 用于民用建筑的非断热金 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 15. 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16. 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非硅化密封毛条 17. 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高填充 PVC 密封胶条 18. 用于房屋建筑的型材老化时间小于 6000h (M 类)建筑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19.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2 mm 的推拉塑料窗 20.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 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8 mm 的平开塑料门 21.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mm 的平开塑 料窗22.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 mm 的推拉塑料门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山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山东省建设行业推广应用和 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的通 知》 (鲁建发〔2009〕17 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枣庄市化解过剩产能 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 发〔2014〕19 号否5烟草 1. 自动售货机出售香烟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 专卖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 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51 号) 否6船舶 新增船舶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山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 见》 (鲁政发[2014]4 号) 否7交通 运输 1.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邮政 企业 专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否82. ―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平行的客运班线(原 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 3. 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 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 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运力 4.

1000 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严格控制) 5. 新增 驾校(坚持供求大致平衡,坚持总量控制需符 合省驾校发展规划) 6. 新增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 7. 营运卧铺客车、双层客车 8. 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 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9. 水路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

12 号)《国内水路运输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625 号)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647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2]30 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 工作的通知》(交运发 [2010]210 号)交通运输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 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的通 知》(交运发[2010]390 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 布山东 十二五 驾校发展规 划的通知》 (鲁交运[2011]14 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 输局 《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运[2011]34 号)

8 金融 服务 业 小额贷款公司 (房地产开发和 两高一剩 行业,以及没有实体经 济支撑主要从事贸易、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的 企业,不得作为主发起人)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国 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外商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已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小 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 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企业,投资类公司,这四 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作为主发起人 《关于做好

2012 年第一批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材料上报工 作的通知》(山东省金融工 作办公室

2012 年3月10 日) 《关于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主 发起人资格有关事项的通 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 室2014 年1月9日) 否9文化 产业 1. 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 台(站) 、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 转播站(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 站、微波站、监测台(站)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等 2. 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以及新闻网站 等业务 3. 经营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 4. 从事书报刊、影视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产品进 口业务 5. 进入国有文物博物馆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 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 (国发[2005]10 号) 否10 其他 1. 在市政府授予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燃气 特许经营范围(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薛城 区及高新区)内, 限 制其他企业从事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 2.

30 万吨/年以下铁矿,新建石膏矿山和尾矿库,

30 万吨/年以下的采石场,

10 万吨/年以下的建筑用 花岗岩,5 万吨/年以下的页岩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 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令第

1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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