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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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BESUNYE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26) 全年业绩公告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摘要 於二零一四年,本集团的收益为人民币563.9百万元,较二零一三年的人民币487.5百万元增加 15.7%. 毛利率由二零一三年的83.3%增加至二零一四年的84.3%. 於二零一四年,本集团录得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人民币45.0百万元,比较二零一三年则为亏 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人民币90.0百万元. 於二零一四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人民币0.03元,而二零一三年则为每股基本及摊薄亏 损人民币0.06元. 末期股息 董事会已决议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 (总额为 31,388,000港元) ,惟须经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C

2 C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三年同期的 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3 563,888 487,500 销售成本 (88,607) (81,397) 毛利 475,281 406,103 其他收入 49,290 35,777 其他收益及亏损 (2,334) (1,420) 销售及市场营销开支 (358,813) (384,312) 行政开支 (92,393) (100,595) 研究及开发成本 (14,839) (18,484) 其他开支 (11,662) (30,692) 就无形资产确认之减值亏损 ― (3,323)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9,977 ― 除税前溢利 (亏损)

4 54,507 (96,946) 所得税 (开支) 抵免

5 (9,472) 6,970 年度溢利 (亏损) 及全面收益 (开支) 总额 45,035 (89,976) 每股盈利 (亏损) 基本 (人民币元)

7 0.03 (0.06) 摊薄 (人民币元)

7 0.03 (0.06) C

3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52,056 423,583 预缴租赁付款 58,850 60,202 投资物业 394,012 324,805 无形资产 1,933 2,215 非流动按金 5,439 1,278 递延税项资产 12,850 14,496 825,140 826,579 流动资产 存货 5,114 5,674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

8 14,121 14,184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9 34,805 38,802 已质押银行存款

813 13,631 初始存款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 201,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477,753 207,578 532,606 480,869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 ― 7,600 532,606 488,469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

10 10,381 17,23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11 147,771 115,974 应付税项 1,707 2,794 159,859 136,000 与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有关的负债 ― 11,897 159,859 147,897 流动资产净额 372,747 340,57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197,887 1,167,151 C

4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9 89 储备 1,182,946 1,151,253 1,183,035 1,151,342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政府补助 6,326 7,112 递延税项负债 6,833 7,1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93 1,593 14,852 15,809 1,197,887 1,167,151 C

5 C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而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上市.其控 股公司为Foreshore Holding Group Limited (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及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玲珑天 地碧生源大厦10楼 (邮编:100036)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功能保健茶产品.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 ( 「人民币」 ) 呈列,该货币即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以及新诠释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以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以及一项新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 投资实体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 对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的修订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 衍生工具更替及对冲会计法之延续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 徵费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对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修订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对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 订阐明有关对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规定.特别是,有关修订阐明 「目前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对销权」 及 「同 时变现及结算」 的涵义. 有关修订已追溯应用.本集团已评估其若干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是否符合资格根泄匦薅┰亓械淖荚蚪 对销,并认为修订的应用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的金额概无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披露的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披露的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的修订在获分配商誉或具有无限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之现金产生单位 ( 「现金产生单位」 ) 并无减值或减值 拨回时,取消披露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的规定.此外,修订引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按 公允值减出售成本计量时适用之额外披露规定.该等新披露包括公允值层级、所用主要假设及估值方法,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值计量所规定之披露一致. 应用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的披露概无重大影响. C

6 C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徵费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徵费.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处 理何时确认支付政府徵缴之徵费之责任的问题.该诠释界定徵费,并订明产生有关责任之义务事件是指法律 所指明触发徵费缴纳的活动.该诠释提供有关不同徵费安排应如何列账的指引,特别是其澄清了经济需要或 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均不意味一个实体负有将於未来期间因经营而被触发的现有缴纳徵费义务.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已追溯应用.应用本诠释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的披露或所确认金额 概无造成重大影响. 本年度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本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之金额及或本综合财务报表所 载之披露并无产生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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