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30
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

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生物质锅炉)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体废物) (公示本)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I 1#号生物质锅炉(在用) 2#号生物质锅炉(备用) 布袋除尘器及围墙隔声 一般固废暂存区 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现状 I 目录

1 验收项目概况.1 1.1 项目名称、性质、地点.1 1.2 项目由来.1 1.3 验收范围.2

2 验收依据.3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3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4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 2.4 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4 2.5 环境保护部门其他审批文件等.4

3 工程建设情况.6 3.1 地理位置.6 3.2 工程内容.6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7 3.4 主要设备.7 3.5 水平衡.7 3.6 工艺流程艺及产污环节.8 3.7 验收项目变更情况及分析.9

4 环境保护设施.11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1 4.2 环保设施投资及 三同时 落实情况.11 4.3 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落实情况.12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4 5.1 《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主要结论与落实情况.14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与落实情况.15

6 验收执行标准.16 6.1 环境质量标准.16 II 6.2 排放标准.16

7 验收监测内容.17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8 8.1 验收工况.18 8.2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8 8.3 人员资质.18 8.4 监测分析方法.18

9 验收监测结果.20 9.1 验收期间工况检查.20 9.2 污染治理效果及达标情况监测.20

10 环境管理检查.22 10.1 环保审批手续及 三同时 执行情况.22 10.2 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22 10.3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22 10.4 环境保护档案和规章管理情况检查.22 10.5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23 10.6 环评要求及环评批复检查.22 10.7 建设和试生产期间问题调查.23

11 验收监测结论.24 11.1 项目建设情况.24 11.2 项目验收工况.24 11.3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24 11.4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24 11.5 环境管理检查.25 11.6 验收结论.25 11.7 主要建议.25

1 1 验收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性质、地点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 (生物质锅炉)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里松村 (中心地理坐标为: 北纬24°35'

55.9 、 东经111°39'

10.6 ). 1.2 项目由来 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原为贺州市鹏源纸厂,2008 年取得贺州市环 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贺环管〔2008〕2 号),2009 年9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贺 环验〔2009〕29 号).2013 年进行技改扩建,并于

2014 年建设单位委托贺州市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 生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 年12 月取得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 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贺环审〔2014〕81 号),同意项目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技改原 有生产线,并新增

2 条生产线,新增

1 台10t 锅炉(即技改完成后共有

1 台2t 锅炉和

1 台10t 锅炉).2015 年,项目申请变更蒸汽供应方案,并于

2015 年8月取得贺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贺环管函〔2015〕38 号文,复函同意项目变更为外 购蒸汽:项目使用的蒸汽由广西贺州市康宁纸业有限公司供给,原有的 2t/h 和10t/h 锅炉都停用,变为备用锅炉.

2016 年,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委托贺州市环境监测站编制了《广 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时的蒸汽由广西贺州市康宁纸业有限公司 供给, 原有的 2t/h 和10t/h 锅炉及配套的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处理系统都停用, 40m 烟囱已拆除.2016 年7月,贺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贺环验〔2016〕19 号文《关于 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申请的批复》,审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时的蒸汽由广西贺 州市康宁纸业有限公司供给, 原有锅炉作为备用.同时该文件明确若重新使用锅

2 炉时,须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由于各种原因,2018 年3月项目蒸汽不再由广西贺州市康宁纸业有限公司 供应,建设单位决定重新使用锅炉.2018 年5月,贺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贺环管 函〔2018〕3 号文复函同意建设单位恢复使用生物质锅炉,并明确不属于重大变 更,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实施)和《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贺环验〔2016〕19 号文件的要求,2018 年5月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开 展生物质锅炉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在踏勘、监测的基础上,根据技术规范 编制完成《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3 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生 物质锅炉)(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3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 (1)项目噪声排放;

(2)项目固废排放;

(3)项目环境管理检查;

(4)项目实际总量控制指标核查.

3 2 验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 月颁布并施行,2014 年4月24 日修订,修订版于

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颁布,2016 年7月2日修改,2016 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10 月颁布,1997 年3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月29 日修订通过,

2016 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 订后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10 月1日施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

(9)《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06);

(10)《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调查机构管理的通知》(桂环发〔2015〕5 号);

(1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5〕4 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9月1日实施;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 知》(桂环函〔2018〕317 号);

(14)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 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 号);

(1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4 的通知》(桂环函〔2018〕317 号). (16)《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 (贺环函〔2018〕22 号);

(17)《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 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2013 年修改单(公告

2013 年36 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公 告2018 年第

9 号);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行业》 (HJ/T-408-2007) .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3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4年12月);

(2)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3万 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贺环审〔2014〕81号);

(3)《广西贺州市鹏源纸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3万吨再生纸技改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贺州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7月);

(4)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贺州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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