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10-14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嘉之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许毅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邓小 项目负责人: 刘志祥 填表人:刘志祥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 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电话: 023-68974061 传真: 023-68974061 邮编:

401254 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

36 号 编制单位:重庆嘉之会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电话: 023-86871781 传真: 023-86871781 邮编:

401147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龙湖源著南 区16 栋19-10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1 ―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川维厂原一三甲装置内 主要产品名称

95 型甲醇产品 设计生产能力 年处理高浓度含醇废水

5 万吨,年产

95 型甲醇 2.

6 万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处理高浓度含醇废水

5 万吨,年产

95 型甲醇 2.6 万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6 年12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7 年1月15 日 调试时间

2017 年2月验收现场监测时 间2018 年9月28~29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重庆市长寿区环 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重庆川维石化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 位 重庆川维建安工程有限公 司 投资总概算 427.6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8 万元 比例 1.9% 实际总概算 427.6 万元 环保投资

8 万元 比例 1.9%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2 ― 验收 监测 依据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6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 年6月29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7月2日).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年10 月1日施行);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 〔2005〕39 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 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 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1〕42 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

(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

(8)《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部令第

44 号);

(10)《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0 号);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3 ― (11)《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2〕26 号);

(1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环发〔2000〕38 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1〕19 号);

(1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 〔2003〕26 号);

(1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 〔2004〕164 号);

(16)《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环办〔2006〕34 号);

(17)《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环发 〔2008〕16 号);

(18)《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办〔2011〕8 号);

(19)《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

150 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1)《关于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2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

2018 年第9号);

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0〕第22 号《重庆市环 境保护条例》;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4 ― (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

(3)《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 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渝 环发〔2007〕1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 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

(4)《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 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247 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 号);

(7)《关于调整城市污水排放方式的通知》(渝建发〔2006〕19 号);

(8)《重庆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环发〔2003〕149 号);

(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 知》(渝环发〔2007〕12 号);

(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 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 号);

(11)《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 发[2015]429 号);

(12)《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的通 知》(渝环发〔2009〕305 号);

(1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 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 号). (1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5 ― 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环〔2018〕57 号). 工程资料及批复文件 (1)《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石化宁波 工程有限公司,2016 年12 月);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长)环准〔2017〕002 号文,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2017 年1月11 日);

(3)《重庆市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渝(长)环临 建证 CSLJ[2017]002 号);

(4)《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长)环排证[2018]0002 号) (5)《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 5001152018100009)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500115-2018- 046-H) 验收监 测评价 标准、 标号、 级别、 限值 废气 甲醇精馏釜产生的不凝废气及开停工等非正常工况下,废气直接通过 管道送川维厂现有的三甲车间

40 米高的火炬燃烧排放.加大对精馏、储存、生产、运输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的 产生量.散排废气场界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表7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见表 1-1. 表1-1 废气排放污染物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标准限值 总量 指标 执行标准 浓度 (mg/m3 ) 排放速率 (kg/h) t/a 无组织 废气 非甲烷 总烃 4.0 / 4.96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50/418- 2016)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 准 甲醇

12 / 4.96 废水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6 ― 项目精馏塔蒸馏残液全部收集到现有的废水输送管网排入川维污水处 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包括甲醇精馏釜底排水,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等.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水输送管,进入川维厂第一污水处 理厂处理,川维厂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后达标排入长江,具体执行标 准见表 1-2. 表1-2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源 项目 单位 评价标准限值 (mg/L) 总量指标 (t/a) 执行标准 外排废 水pH 无量纲 6~9 / 《石油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1- 2015)表1中直 接排放限值 COD mg/L

60 1.587 BOD5 mg/L

20 / 石油类 mg/L 5.0 / 噪声 根据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 书》渝(长)环准〔2017〕002 号的要求和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该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3. 表1-3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 评价标准限值 dB(A) 执行标准 备注 昼间 夜间 厂界噪声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厂界 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 卫部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7 ―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785m2 .项目主体工程为利旧原有 三甲醇装置精馏塔 D0530(杂醇油精馏装置).辅助工程为依托现有的中央控 制室及分析化验室.另外包括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 根据企业核实后提供资料,该项目组成详见表 2-2.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原环评建设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变更情 况主体工程建设 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 785m2.主体 工程为利旧原有三甲醇装置精 馏塔 D0530(杂醇油精馏装 置) . 本项目占地面积 785m2.主体 工程为利旧原有三甲醇装置精 馏塔D0530 ( 杂醇油精馏装置) . 无 产品 规模 年处理高浓度含醇废水

5 万吨,年产

95 型甲醇 2.6 万吨. 年处理高浓度含醇废水

5 万吨,年产

95 型甲醇 2.6 万吨. 无辅助工程控制 室 依托企业现有中央控制室 依托企业现有中央控制室 无 分析 化验 室 依托企业现有分析化验室及其 中的分析化验设备 依托企业现有分析化验室及其 中的分析化验设备 无公用工程设施消防 水 依托

一、三甲醇原有消防水系 统,消防用水量 350L/s. 依托

一、三甲醇原有消防水系 统,消防用水量 350L/s. 无 蒸汽 依托川维厂 0.6Mpa 低压蒸汽 依托川维厂 0.6Mpa 低压蒸汽 无 循环 水场 依托一循系统供水,循环水量 1000t/h 依托一循系统供水,循环水量 1000t/h 无 供电 依托一三甲醇原有供电设施供 电 依托一三甲醇原有供电设施供 电无储运工程原料 缓冲 罐 依托三甲醇装置 R510A/B/C 原 料储罐,通过管线和泵提升方 式进料 依托三甲醇装置 R510A/B/C 原 料储罐,通过管道和泵提升方 式进料 无 成品 储罐 依托铁路罐区空置的内浮顶罐 依托铁路罐区空置的内浮顶罐 无 装车 设施 依托铁路罐区现有甲醇装卸站 依托铁路罐区现有甲醇装卸站 无环保工程废气 依托三甲火炬系统对装置非正 常放空气进行燃烧 依托三甲火炬系统对装置非正 常放空气进行燃烧 无 废水 依托川维厂现有第一污水处理 厂 依托川维厂现有第一污水处理 厂无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8 ― 设施风险 配套建设围堰、事故池、喷淋 系统等设施,并对储罐区及装 置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 事故状况下废水废液流失及废 气污染 依托厂区原有围堰、事故池等 设施,并对储存区进行防腐防 渗处理,防止事故状况下废水 废液流失及废气污染 无 原辅材料消耗: / / 单位 环评用量 现状用量 原料名称 高浓度含醇废水 万吨/年55产品名称

95 型甲醇 万吨/年2.6 2.6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9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图2.1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高浓度含醇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简述说明:

1、精馏工序 本项目原料均来源于川维厂自有两个甲醇装置产生的杂醇油(高浓度含醇 废水) .通过泵加压的方式将原料罐中物料送至原

一、三甲精馏塔进行精制.首 先采用低压蒸汽作为精馏塔的再沸器热源,对塔内物料进行加热再沸,各物质 根据沸点的不同在塔内不同段被分离采出,塔顶采出轻组分甲醇副产品,侧线 采出重醇组分,然后两者混合后产品通过泵送至铁路罐区产品储罐(现有空置 内浮顶罐) ,精馏过程产生的塔底废水送川维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装卸站产品储存及装卸过程 精馏工序产生的产品用泵送至铁路罐区产品储罐,产品装车依托铁路罐区 现有高浓度甲醇(浓度 99%)装车鹤管. 项目变更情况 在2个180 立方米甲醇储罐增加呼吸气回收装置,本次变更措施能有效减 少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有利于保护环境,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10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 声监测点位)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杂醇油精馏过程中塔底产生的精馏废水、装置区及储 运装卸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上述废水均送往川维老区第一污水处理场处理 达标后排放.本项目精馏塔再沸器以蒸汽作为热源,通过热交换后蒸汽冷凝为液 态,形成蒸汽冷凝液 15t/h 送往发电车间做为锅炉补充用水,不外排. 项目污水处理流程见图 3.1. 图3.1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废气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

95 型甲醇产品,主要污染物为甲醇,外排废气均为无组织 形式排放. 废气的主要来源为装卸废气、装置区逸散废气以及产品在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呼 吸废气.装卸废气产生于依托铁路罐区现有甲醇装车站产品装载过程;

装置区逸散 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由于阀门、管件等跑冒滴漏造成的甲醇无组织排放;

项目产 品储存于限值的内浮顶罐内,储存过程会产生的大小呼吸甲醇废气. 高浓度甲醇废水环保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11 ― 项目产品储槽 项目精馏塔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发电机噪声、进出站车辆噪声等.采取减振、吸声、隔声 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风险 项目依托已配套建设的完善的事故水收集系统,在事故时可以将事故废水导入 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储存,避免事故水外流至外环境.装置区以及储罐区地坪采用混 凝土防渗设计.设置环境风险防控标识牌. 环境风险防控标识牌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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