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10-08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 海润光伏 编号:临2013-03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 ( 扣税前): 0.74000元人民币 每股现金红利 (扣税后):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70300元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股东为0.66600元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除权 ( 除息)日:2013年5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5月3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13年4月1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2年度

2、 发放范围:截至2013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 简称 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说明 以2012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1,036,418,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4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6,949,334.06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180,757,457.22元全部转结 至下年度.公司2012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 (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截止股权登记日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70300元;

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1年以内( 含1年)且尚未转 让的,其红利所得,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70300元;

待其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依照 《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 2012】85号文规定处理. (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由公司按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 现金0.66600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 ( 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3)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 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74000元.

5、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

1 B88****517 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 B88****125 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

3 A38****375 YANG HUAIJIN( 杨怀进)

4 B88****137 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A38****678 WU TINGTING( 吴艇艇)

6 B88****995 江阴市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7 B88****222 江阴市爱纳基投资有限公司

8 B88****133 江阴市润达轴承有限公司

9 A46****201 姜庆堂

10 A38****634 XING GUOQIANG

11 A41****290 陈浩12 A33****359 张永欣

13 A33****909 吴廷斌

14 A33****385 冯国梁

15 A38****408 WILSON RAYMOND PAUL

16 A60****687 缪建平

17 A33****464 刘炎先

18 A50****444 郝东玲

19 A31****020 周宜可

20 B88****807 升阳国际有限公司

三、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2、 除权 ( 除息)日:2013年5月28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5月31日

四、 分派对象 截至2013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19名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和1名流通股股东升阳国际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 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20个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 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电话:0510-86530938 传真:0510-86530766 邮政编码:214407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3-03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 临时)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18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3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 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 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岳普湖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合肥海润 )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亿元,贷款期限15年.公 司拟为合肥海润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议案详见2013年5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 《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上的 《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为临2013-04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20MW光伏并网发 电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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