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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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执〔2014〕18 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 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 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 小学、幼儿园: 现将《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5日-2-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 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 〔2014〕6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 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泉政文 〔2014〕156号)要求,做好衔接省教育厅出台的《福建省教育 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 (闽教安〔2014〕19号)提升工作.为进一步巩固 全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强化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推动学 校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 生,持续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经研究,决 定按省教育厅出台的 省标 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 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以下简称 安全标准化 提升三年行动 )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 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 会精神, 以及省市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用改革创 新的措施办法, 加强学校安全基础建设, 推进学校安全科学管理, -

3 - 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 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 一级抓巩固、

二、 三级抓提升 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 动.到2016 年底,全市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教育管理 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师生安 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 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 范和遏制, 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应达标的学校幼儿园全部评 审达标.其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2014 年底评审达标率不低于 15%、2015 年底不低于 65%、2016 年全部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对于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 少各类安全事故具有现实意义. 各地各校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 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摆上重要议 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部门、各个岗 位和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 动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加强组织 领导,市教育局成立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 1)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制定 -

4 - 实施或任务分解方案, 认真研究、 分析、 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 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健全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体 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严格标准、提升水平上下 功夫,花气力、出成效.要将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情况作为 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提高其在责任制考评和绩 效考核中的权重.积极推动安全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标准,规范考评.认真按照本方案和《福建省学 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标准》 (见附件 2) ,扎实做 好考评验收工作.凡过去已被评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且工作未滑 坡、标准未降低的学校主要应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可继续申报一 级安全标准化学校;

被评为安全标准化

二、 三级的学校应按新 《标准》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实现向更高的标准升级达标;

新建或 未达标的学校应认真对照新《标准》 ,积极创造条件达标.学校 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所评定的分数、反映的情况和数据要 客观实在、真实可信,自评合格的方可向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学 校需填报《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申报 表》 (见附件 3)和自查、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

3 份) .各 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考评验收原则上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与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同步实施. 经考评达到安全标准 化三级以上等级的学校, 由组织实施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认 定,市属(直)学校(含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高校)由市级教 育部门组织实施;

县属学校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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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监管,激励引导.建立对学校安全标准化达标情 况的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考核等工作,重点加强 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学校的指导和监管. 对安全管理工作滑坡 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学校,要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 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要加强跟踪管理,效能督查,巩 固建设成果. 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及日常安全监管有机结合 起来,对参评安全一级标准化学校,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及 以上达标验收.要严肃评定纪律,凡未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达标 的学校,不能参评文明学校、达标学校、示范性学校;

对安全标 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 不得参评任何综合性 荣誉.要健全激励引导机制,从政策、荣誉、措施等方面,制定 有利于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 对落实安全标准化 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奖励,市教育局将对 安 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思 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行动进展缓慢,评定不 达标的要采取函告、约谈、控制招生规模等手段予以告诫督促;

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要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招生资格;

对 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五)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各种报刊、电视、网络、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各类舆论媒体的有效方式和校园宣传阵 地,全方位、多层次积极宣传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意 义、制度规范、具体标准和工作动态,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 为,努力营造学校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 -

6 - 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 学习交流等活动,推动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实施步骤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创建活动从即日开始, 到2016 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 年9月上旬前). 各地各校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 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 建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 自查自评阶段 (2014 年9月―2016 年10 月底) .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 《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 定标准》 (见附件 2)开展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创建活 动.自评合格,填写《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评定申报表》(见附件 3)和自查、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

3 份),分别向所隶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第三阶段: 考核验收阶段 (2014 年12 月―2016 年12 月底)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根据申请学校数,合理 安排所辖各校申报时限进度、考评进度,分期分批按目标任务所 确定的比例对申请学校及进行考评.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 基础工作入手,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考评合 格的,由组织实施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认定.

五、考评办法 -

7 - 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评 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 取最低 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详见附件

2 考评说明.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于

8 月25 日前,市属(直)各高等院校、中 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于

9 月7日前将实施或任务分 解方案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今后, 每年

3 月10 日前 (2014 年于

9 月7日前)上报本辖区《应达标学校情况统计表》 (见附 件4) ,各地各校于每年

6 月15 日、12 月15 日前分别将本辖区、 本学校的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福建 省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5)上报 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联系人:李永忠

邮箱:liyongzhong1986@163.com 电话(传真) :22782905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开展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标准 3.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申报表 4.应达标学校情况统计表 5.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

8 - 附件 1: 泉州市教育局开展全市学校标准化 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郑文伟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王瑞钦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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