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8-13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和拟设立PPP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投资情况: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拟 与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授权的出资单位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000 万元,其中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出资额为项目注册 资本金的 10%,为1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10%的股份,乙方出资

9000 万元,占项 目公司 90%的股份.项目公司实施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 PPP 项目. 特别风险提示:

1、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产生的重大影响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产生的风险.

2、因项目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产生的商业风险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效 益.

3、 因项目的审批、 用地移交等原因产生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建设运营及项目 的预期效益.

4、政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风险 ,如因政府财政资金调度或其他原因,导致 政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6月21 日、2017 年6月28 日分 别披露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工程 PPP 项目的预成交公 告》(公告编号:2017-041)、《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 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公司为该项目成交单位. 近期,公司拟与政府方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签署《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 (安兴河) 人工湿地工程 PPP 项目合作合同》 , 并成立 PPP 项目公司 (SPV 公司) , 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 交易. 乙方负责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一、 项目概况 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与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 甲方 ) 签署《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 PPP 项目合作合同》.

1、项目范围 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移交.

2、合作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在合作期内将本项目投融资、方案设计、建设及运维 的权利授予乙方.合同签署后,由乙方与甲方授权的出资单位共同注册成立 PPP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组建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方案设计、建设、 运营管理、移交等方面的权利,继承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本项目初期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叁佰零叁万贰仟叁佰元整 (?353,032,300.00 ).本项目各期的实际总投资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12.5 年(包含 2.5 年建设期). 其中建设期以实际开工日期或工程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至竣工合格 之日或实际交付之日(以先发生为准)止. 运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实际交付之日(以先发生为准)下一日起,至 运营期满之日止(计算按照运营年度,非日历年度),项目运营期为

10 年. 3.1 合作期的延长 工程进度如果因下列情况受阻,上述合作期可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原因(包括土地征拆延误、证件审批及办理延误、设计及建设内容 变更)导致的延期;

(3)法律规定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的延误;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3.2 期限的结束 导致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有两种情形: (1)甲方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解除项目合同等. (2)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无任何债务负担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 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单位.

二、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拟与菏泽市牡丹区环 境保护局授权的出资单位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金为

10000 万元,其中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出资额为项目注册资本金的 10%,为1000 万元, 占项目公司 10%的股份, 乙方出资

9000 万元, 占项目公司 90%的股份. 项目公司实施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 PPP 项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三、合资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合资对方为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授权, 目前尚未收到该出资单 位的授权书及出资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按照相关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 PPP 项目有限公 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菏泽市牡丹区

5、经营期限:20 年

6、经营范围: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 PPP 项目建设、 运营、维护、管理

7、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占比 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出资

1000 现金 1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 现金 90%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设立 PPP 项目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合同、股东协议、章程等均在起草及 磋商过程中,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的义务,将后续 PPP 项目公 司成立的情况予以公告.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投资设立 PPP 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 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作为 PPP 项目的中选社 会资本方,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取得本项目的施工承包权,待PPP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PPP 项目公司与本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对公司的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较长,因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产生或不可抗力带来 的风险将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的预期效益. (2)待PPP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融资、运 营等,公司已做好资金计划与安排,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取得金融机构 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项目融资),同时本公司已指定 详细的建设方案,但受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投资、建设、融资、运营商业风险 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效益 (3)PPP 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需获得一系列的项目审批文件, 同时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用地需完成前期征拆等工作后交付项目公司使用,在此过 程中产生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建设运营及项目的预期效益. (4)政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风险 ,如因政府财政资金调度或其他原因,导致政 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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