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10-01
股票简称:康弘药业 股票代码:002773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Kangh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 Ltd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36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零一九年四月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

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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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可转 债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对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 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 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 )的条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数据报告期拟定为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30 亿元(含16.30 亿元) ,具体 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水平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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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 或 每年 )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4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 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 派送现金股利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k)/(1+k) ;

两项同时进行:P1=(P0+A* 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 k)/(1+n+k) . 以上公式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 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 后转股价.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5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6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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