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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 :600635

600635 600635

600635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 :大众公用 大众公用 大众公用 大众公用 编号 编号 编号 编号: : : :临临临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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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 ( (集团 集团 集团 集团) ) )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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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 、 、误导性陈述或者 误导性陈述或者 误导性陈述或者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 ,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 、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 .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燃气" )在过去

24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共发生 过二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009 年度 209241.63 万元;

2010 年度 239877.14 万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大众燃气因业务需要,每年需向燃气集团采购人工煤气和天然气.

2、鉴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 8.15%的股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大众燃气与燃气集团之间的购销业 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2011 年4月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公司

1 名关联董事金盛利按规定予以回避, 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吕红兵、金鑫、蔡建 民发表了独立意见.

4、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燃气集团 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1008 室

3、法人代表:葛维昌

4、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贰亿元

5、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04.2.12

7、历史沿革:该公司是

2003 年底,由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共同设立,现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营业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 输) ,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

9、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与燃气 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其净资产5%以上.

四、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1 年大众燃气拟向燃气集团计划采购人工煤气 4.19 亿立方米, 天然气 7.02 亿立方米.预计该项关联交易全年的交易金额约为 210000.00 万元.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购销价 格,具体购销价格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

六、进行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大众燃气向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燃气集团采购人工煤气 和天然气业务.在以前年度已经确定了的交易内容和交易的定价原则,变化的只 是采购量和交易总额,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保障 大众燃气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系本公司股东,持有 本公司 8.1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燃气" )与燃气集团之间的 购销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2011 年4月1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本次会议召开之前, 我们事先认真了解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参会

8 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

1 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7 人全部参加表 决并投了赞成票,本次董事会形成有效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结合大众燃气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议案 所列交易事项是大众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且将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交易定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09 年大众燃气向燃气集团采购人工煤气 7.4 亿立方米,天然气 5.4 亿立方 米.交易金额为 209241.63 万元.

2、2010 年大众燃气向燃气集团采购人工煤气 5.6 亿立方米,天然气 6.4 亿立方 米.交易金额为 239877.14 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4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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