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9-28
I II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 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 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 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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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昆山神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住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 昆山神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纪刚 联系人高先生 通讯地址 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环湖路北侧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215300 建设地点 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环湖路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7-320583-70-02-523339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592.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1037.04 总投资 (万元)

20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本项目为商住小区项目,非生产类项目,施工期需使用黄砂、石子、钢筋、混凝土等 建筑材料与施工机械;

营运期主要使用空调、变配电房等配套设备.难以定量不细列.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43392 燃油(吨/年) ― 电(万度/年)

150 燃气(标立方米/年) 15.5 万 燃煤(吨/年) ― 其它(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废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 110524t/a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昆山市巴城水质净化厂处理, 尾 水处理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表1一级 A 标准以及 《太 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1072-2007)表1标准排至张家港.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不使用含放射性同位素及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 √

3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昆山神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9月29 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销售;

自有房屋租赁.地块前期运作由总公司完成,两者关系可见工商证明,昆山神州通 置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通过竞拍取得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 环湖路北侧商住地块, 昆地(2011)挂字第

45 号;

2011 年12 月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 签订合同书,2014 年8月补签变更协议受让面积调整为 27592.6 平方米,2016 年取得土 地证,昆国用(2016)第DW69 号. 昆山神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

2 亿元位于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 环湖路 北侧地块建设商住小区.项目用地面积 27592.6m

2 ,总建筑面积 94657.5m

2 ,地上计容建筑 面积 68981.5m

2 ,包括住宅建筑面积 66838.1m

2 、商业面积 550m

2 、其他配套用房面积 1593.4m

2 ,地下建筑面积 25676m

2 . 项目配套商业 550m

2 ,商业定位为超市、理发、药店、快餐等住宅配套服务业,引入 商业由个体户另行申报,商业用房距离住宅 32m,两侧及上方利用物业、社区用房阻隔, 设计布局合理,可见附图

3、附图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53 号令)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对 本项目的咨询意见(苏环建函[2017]第37 号) ,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项 目建设单位特委托我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在接 受委托之后,经过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昆山神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住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神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环湖路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3.工程计划 本项目预计

2018 年1月开始施工, 计划施工期约

12 个月, 于2019 年1月建设完成. 施工时段为 8:00-12:00,14:00-18:00,夜间及午休时段不进行施工作业,项目施工 人员约为

50 人.约150 人.

4 4.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 1-1. 表1-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建筑面积

1 用地面积 m

2 27592.6

2 总建筑面积 m

2 94657.5

3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m

2 68981.5 住宅建筑面积 m

2 66838.1 商业面积 m

2 550.0 其他配套用房面积 m

2 1593.4 社区综合用房 m

2 564.8 物业管理用房 m

2 662.6 电站 m

2 316.0

4 其中 其中 门卫垃圾房等其他 m

2 50

5 地下建筑面积 m

2 25676.0

6 容积率 2.50

7 建筑占地面积 m

2 5000

8 建筑密度 % 18.12

9 绿地率 % 40.0

10 机动车停车位 辆824 地面停车位 辆82

11 其中 地下停车位 辆742

12 非机动车停放数 辆1160

13 总户数 户706 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2. 表1-2 公用及辅助工程 项目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给水 年用水量 143392t,引用市政自来水管呈内环状铺设 供电 年用电量

150 万度,由市政供电,配电房设置在地面 排水 年排水量 110524t,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

1 个雨水排放口、

1 个污水排放口 公用工程 空调机 采用分体式空调统一设计安装,设计预留安装孔洞、位置

5 出入口 主出入口:环湖路;

次出入口:湖滨路 停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

824 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

1160 辆 废气处理 餐饮油烟和燃烧废气通过住宅小区专门烟道集中外排;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入市政管网排入昆山市巴城水质净 化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张家港 垃圾收集 设置

1 间垃圾房和垃圾收集桶若干 环保工程 噪声治理 空调外机、设备机房内设施等均设有隔振及消声措施;

所有 变压器均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并做好隔振措施 6.项目建设主要指标与规划设计技术要求相符性 项目建设主要指标与昆山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对比分析见下表. 表1-3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对比分析 (昆规地设(2010)048-1 号)规划条件 设计情况 核对情况 1.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 商住小区 符合 2.用地面积:118866.3m

2 调整为 27592.6m

2 (同意:见变更协议 和土地证) 符合 3.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东≥10m、南≥10m、 西≥5m、北≥10m 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东≥10m、南≥10m、西≥7.5m、北≥10m 符合 4.2.0≤容积率≤2.5,绿化率≥40%,建筑密 度≤25% 容积率 2.5, 绿化率 40.0%, 建筑密度: 18.12% 符合 5.主出入口:环湖路 主出入口:环湖路 符合 6.24m≤建筑高度≤70m 24m≤建筑线高≤70m 符合 7.社区综合用房需满足211.8m

2 和物业管理及 业委会用房面积需满足 662.6m

2 社区综合用房 564.8m

2 和物业管理及 业委会用房 662.6m

2 符合 7.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建设商住小区, K7010 房地产经营开发.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修订)中限制 类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 止类和淘汰类项目;

属于允许类;

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符 合用地相关规定.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8.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环湖路北侧.项目北侧临近为空地,以北为沪 宜高速;

项目西侧临近为河道, 以西为空地;

项目南侧为环湖路, 以南为空地和在建小区;

6 项目东侧临近为湖滨路,以东主要为俞家巷村和空地.项目 600m 范围主要为软件园、居 住区、空地,距离最近敏感目标为东侧 60m 的俞家巷村. 9.地区控制规定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建设商住小区,位于昆山市巴城镇湖滨路西侧、环湖路北侧,总占地面积 27592.6 平方米.昆山市处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 的范围内.另根据《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本项目处于阳澄湖水源保护区的 准保护区范围内,见附图

5 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划图. (1)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湖流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 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5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 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 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 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 废弃物;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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