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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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19 年6月4日星期二 编辑: 编辑中心 组校: 张健 赵玉明 王凌 王小丽 2019年6月份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 信访接待日程预安排表 单位 市本级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接访领导 市委常委、 副市长 秦雨龙 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孙涛县委常委、 统战部长 曹明云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汪媛霞 副县长 张春山 副县长 方春华 县委常委、 县委办主任 翟宏伟 副县长 张建民 副县长 夏迎锋 县长 孙信滨 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 翁青年 县委副书记 王勇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曹峰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王传新 副县长 (挂职) 张宏明 副县长 毛祚双 副县长 何平副县长 王翰举 副县长 潘良廷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王竹梅 副县长 刘凌晨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汪强县委副书记、 代县长 袁敏副县长 杨华春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宋家明 县委常委、 统战部长 孙兆斌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朱凤财 副县长 刘志远 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 周开林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张卫东 县委副书记 谢红心 县委书记 接访时间

6 月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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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2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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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9 日星期三 接待地点 市、 县区 (园区) 、 乡镇 (街道) 信访接待场所 县信访 接待大厅 县信访 接待大厅 县信访 接待大厅 单位 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接访领导 刘成斌 副县长、 县公安局局长 陈宏艳 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 杨华春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王林县委常委、 当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阙方俊 县委副书记、 代县长 朱来友 区委书记 刘卫宝 区委副书记、 代区长 丁H副区长 朱观明 副区长 陈鹏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 骆德斌 副区长 张雷副区长 张晓涧 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 潘骥成 区委常委、 统战部长 汪灿区委常委、 组织部长 沈春霞 区委常委、 濮塘休闲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余大丽 副区长 周发强 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冯建敏 副区长 薛明飞 副区长 袁奇副区长 唐杰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 郭俊峰 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 左年文 区长 丁巨凤 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徐泽能 区委书记 吴红燕 副区长 吴文军 副区长 花月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 王虎区委常委、 统战部长 陈向阳 区委常委、 组织部长 吴海滨 区委副书记 黄舜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 汤德生 区委常委、 宣传部长 刘军区委常委 刘金山 区委常委、 纪委书记 接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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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0 日星期一 接待地点 县信访 接待大厅 区信访 接待大厅 及各街道 区信访 接待大厅 区信访 接待大厅 单位 博望区市经开区(示范园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注: 如安排接待时间有调整, 将在信访接待场所另行公示.

马鞍山市信访局 2019年5月31日 接访领导 张四梅 副区长 俞洋副区长 易茂林 区长 张顺孝 区委常委、 统战部长 王家亮 副区长 郝甲林 副区长 赵峰副区长 郝轶琦 区委书记 汪文泉 区委常委、 组织部长 毛方旭 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龚玉芝 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陈建生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王宏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钱红梅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王海强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冯凯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王宏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王海强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申凯党工委委员、 总工会主席 唐海明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郎平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蒋玉立 副调研员 张亚莉 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张文胜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张扬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张先清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万晓文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吴晓东 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周济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定程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孙文杰 副调研员、 总工会主席 张先清 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晋亮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 接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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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28 日星期五

6 月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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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10 日星期一

6 月13 日星期四

6 月17 日星期一

6 月20 日星期四

6 月24 日星期一

6 月27 日星期四 接待地点 区信访 接待大厅 区信访 接待室 区信访 接待室 区信访 接待室 社址: 市湖南东路1100号

电话: 总编办:

2323627 日报编辑中心:

2323511 融媒体采访中心:

2321489 经营管理部:

2321319 (发行) 广告中心:

2368877 5472888 (和县)

4213777 (含山) 印刷厂:

2324949 广告经营许可证: 皖马工商广字001号 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马国土出让告字[2019]第17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 定》 等法律、 法规,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挂牌 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 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 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 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

已签合同, 未 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 自滞纳之日起, 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缴纳违约金, 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 经催缴仍不能支付 的, 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 土地开发程度: 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 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 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 (高压) 管线及地下管 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 (道路、 水、 电、 气等) 均以现状为准.

3、 土地交付: 《出让合同》 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雨山经济开发区净地交付.

4、 开工及竣工时间: 竞得人需在土地交付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8 个月内竣工.

5、 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 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建设单位、 项目动工开发、 竣工时间和土地开 发利用标准, 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 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 开发进度、 竣工等情况, 对不执 行申报制度的, 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 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6、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报审, 报审方案须遵守马鞍山市城乡 规划管理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等规定和要求.

7、 日照间距、 安全距离、 消防通道、 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 未经区政府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未按 《出让合同》 约定的 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为标准化厂房项目,建成后经区政府同意允许分割转让,分割转让的厂房必须具备独立功能.

9、 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 持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件, 按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 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 费用, 办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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