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28

1 ― 济源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政〔2018〕29 号 济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 年9月27 日―2―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 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党的十九大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 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决 策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 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带领全市上下 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 强,环境状况得到持续改善.但我市工业结构重、污染底子厚、 排污总量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与人民 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 出短板.为确保到

2020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届 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 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善生态 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生态建设为基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 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 ―

3 ― 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以严格监管、强化督 察、奖优罚劣为抓手,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 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 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济源 出重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指标.到2020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 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为实现

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打下坚 实基础. 1.2018 年度目标. 全市 PM2.5 年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

62 微克以下, PM10 年均浓度 达到每立方米

104 微克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210 天以上. 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 55% 以上, 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6%以上;

地下水 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详查,完成 20%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完成土 壤治理与修复任务;

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2.2019 年度目标. ―

4 ― 全市 PM2.5 年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

55 微克以下, PM10 年均浓度 达到每立方米

101 微克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220 天以上. 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 60% 以上,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和劣 V 类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得 到总体改善;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8% 以上;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完成 50%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 50%耕地种植结 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 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 3.2020 年度目标. 全市 PM2.5 年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

53 微克以下, PM10 年均浓度 达到每立方米

98 微克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234 天以上,重 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

2015 年下降 25%以上. 全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总体比例力争达 到全国平均水平 70%;

所有水体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Ⅳ类以上,地 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 率达到 100%;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确保完成 国家、省水质考核目标. 完成济源市土壤农田修复试点项目;

全面完成耕地安全利 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 争达到 100%;

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与

2015 年相比零 增长或进一步削减.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 ―

5 ― 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 知》(国发〔2018〕22 号),重点打好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 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全面清洁、环境质量监控全 覆盖五个标志性攻坚战役.

(一)打好结构调整优化攻坚战役.加快调整优化能源消费 结构、区域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强化源头防控,加大治本 力度. 1.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1)严控煤炭消费目标.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十三五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7〕82 号),强化电力、煤炭、钢铁、化工、有色、 建材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措施,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 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到2020 年,全市煤 炭消费总量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局) (2)提高燃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 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钢铁、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等

8 大类产能过剩的 传统产业.禁止新增化工园区.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 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 ―

6 ― 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 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3)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 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 一律实施煤炭 1.5 倍减量替代.对上一年度空气质量排序后三位 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镇(街道)新上耗煤项目实行

2 倍减量 替代;

对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产业集聚(开发)区 和镇(街道),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责任单位: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2.构建清洁取暖体系. (1)基本实现城区集中供暖全覆盖.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 源和设施,在城市建成区集中供暖主管网覆盖区域内,深入排查 居民供暖需求,推动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减少供暖盲区.

2018 年12 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75%以上;

2019 年12 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77%以上;

2020 年12 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80%以上. (责任单 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 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取暖.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 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广地 源、水源和空气源热泵技术,开展分布式电能供暖工作;

在天然 ―

7 ― 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建设燃气 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开展浅层 地热、工业余热等供暖示范项目建设,推广碳晶、发热电缆、电 热膜、电空调和燃气壁挂炉等分散式取暖,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 低于

2 级水平. 煤改气 坚持 以气定改 ,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全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 暖率分别按年度达到省控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质 量技术监督局、济源供电公司、中裕燃气济源分公司) (3)加强清洁型煤质量监管.依托全市现有洁净型煤生产 仓储配送中心,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 净型煤替代散煤,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偿措 施.集中资源推进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城镇建成区为单元 整体推进.持续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厉 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逐步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范围,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20 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镇基本完成生 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 积极推广洁净型煤.(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 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 乡规划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产业集聚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

8 ― 3.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

2018 年9月底前,按照 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 永不复用 标准,完成建成区内

4 台燃煤热风炉的拆除或清洁能 源改造工作.2020 年底前,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 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淘汰炉膛直径

3 米 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责任单位:市 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 4.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2020 年底前,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锅炉拆 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 年10 月底前完成拆改 的燃煤锅炉,给予每蒸吨

6 万元资金奖补;

对2019 年10 月底前 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每蒸吨

4 万元资金奖补;

对2019 年10 月底后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严禁用已经 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确需保留的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实现超低排放.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 造.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和审批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 5.提升多元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应保障能力.深入推进 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 气化 济源 水平.灵活采取管道及 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 然气)供气站等多种方式供应天然气.加快储气设施建设,2020 ―

9 ― 年供暖季前,全市形成不低于保障全市日均

3 天用气量的应急储 备能力,城市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 5%的应急储气能力.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的生活和冬 季取暖散煤替代,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要突出 压非保民 .原 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责任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有序 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和平原地区低风速平原风电项目,因地制宜推 动分散式风电开发. 统筹地热能开发利用, 有序发展地热供暖 (制冷),全市新增地热供暖面积

15 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6.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按照 统一规划、以热定电 原则,加快沁北电厂热电联产 热源建设和供热管网建设.2020 年底前,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7.加快农村电网保障能力. 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 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 对 煤 改电 配套电网工程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 煤改电 、 煤改 气 建设用地.(责任单位:济源供电公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国土资源局) ―

10 ― 8.有序推进建筑节能减排. 鼓励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 75%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发展绿 色建筑, 到2020 年, 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50%. 结合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 探索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建筑能效提升新模式.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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