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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德州市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夏津县共有
4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见下表: 表7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 范围 夏津县生态保护 红线区 夏津黄河故道国家级森林 公园 夏津县东北部,由3个林片区组成:古桑林片区、 古梨林片区和槐林片区.其中,古桑林片区面积 530.57 公顷,古梨林片区面积 1055.90 公顷,槐林 片区面积 591.35 公顷.
5 夏津县九龙口湿地公园 地跨山东省夏津经济开发区、银城街道办、苏留庄 镇和雷集镇,以新三支渠、惠津水库、六五河、六 马河为主体,湿地面积 345.09 公顷,湿地率 54.31%. 夏津县夏津水库 位于夏津县城北
6 公里,为典型的平原水库,总库 容1150 万立方米. 德州市夏津武城水源涵养、 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 护红线区 东至马颊河畔,南至夏津县城,北至四女寺村九龙 口湿地,包含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武城四女寺 湿地公园、夏津九龙口湿地公园的二级红线区. 该项目不在《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划定范围内,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 态红线划定方案》 .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项目周围大气环境 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 环境目标可达. 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 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能够满足 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工艺简单,主要为少量车间加湿及生活用水和生产用电.项目 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德政字[2017]34 号)符合性分析 表8项目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德政字[2017]34 号) 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 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 求的项目. 该项目不在所述区 域内 符合
2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 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 区 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 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该项目不在
9 类项 目中 符合
3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畜禽 养殖禁养区 符合
6 4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 目. 该项目不属于淘汰 类、限制类项目. 符合
5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 水泥、电解铝、平 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 项目 符合
6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 纸、焦化、氮肥 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 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 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所列 项目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