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1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中地大京发〔2008〕33 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新录用人员 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新录用人员基本条件和工作程 序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新录用人员基本条件和工作程 序的暂行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八年四月二日 ―

2 ― 主题词:人事工作 新进人员 条件要求 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08 年4月2日印 (共印

70 份) ―

3 ―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新录用人员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 为了充分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在 学校新录用人员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学校新 录用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录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品德要求: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高校工 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敬 业精神;

身心健康,具有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

2、学位要求:教师队伍必须是年龄在

35 岁以下(含)博士 学位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超过

37 岁的原则上不引进.各院(系)特别是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的院(系)要加大 力度,积极引进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 宽至

40 岁以下.体育课部、外语系、辅导员队伍新录用人员可 适当放宽学位要求. 为了保证质量,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院(系)新增相关专业 教师,原则上应先以博士后进站工作的方式对其考察,符合质量 要求的博士后人员在其出站时办理正式进校手续, 不符合要求的 人员自主择业. 被考察人员在进站工作阶段,由学校参照国家标 准支付其博士后期间的生活费, 其工作费用由合作导师或其他办 ―

4 ― 法解决.

3、学历要求:新录用应届毕业生要具有完整的学历结构, 本科学历毕业学校原则上应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其它 "211 工程" 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

4、成果要求:新录用教师应具有良好的研究经历,作为骨 干或负责人完成过较有影响的项目, 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国内影 响因子排名前

5 名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至少

3 篇,学校优势学科补充新教师要求发表过高水平的 SCI、 EI 论文.

5、其它要求:新录用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攻读学 士、硕士、 博士三个学位阶段或博士后工作经历中至少应有一个 阶段是在本校以外的其它重点大学或科研院所完成. 院士的学生留本教研室不超过

2 人, 确实优秀并符合学校录 用条件和需要的毕业生留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累计不超过

3 人;

教授的学生留本教研室不超过

1 人,确实优秀并符合学校录 用条件和需要的毕业生留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累计不超过

2 人.

6、原则上不接收学校教职工的配偶及亲属进校工作,特别 优秀的人才报校务会议审批.

7、实验队伍、管理队伍需新增人员优先在学校内部调配. 学校内部不能满足时,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公开引进,原则上需 ―

5 ― 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各单位、各部门可在此基本条件基础上从严增加条件,并报 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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