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7 |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同 时本项目运行过程中 无废水排放. 不属于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 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生态功能保护 区、生态敏感与脆弱 区等环境敏感区内. 不属于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 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 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 律不予审批.
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 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 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9 类项 目之一. 不属于
4 畜禽养殖区内的养殖项目. 不项目属于畜禽养殖 不属于
7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 类项目. 项目满足产业政策的 要求 不属于
6 新增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 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 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 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 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 项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II 类)的新 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10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 项目. 不属于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11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12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木炭项目 不属于
13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14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光气及光气化 产品项目 不属于
15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 不属于
16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 目;
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 的项目. 项目不排放高盐废 水、 高浓度有机废水、 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 机废气 不属于
17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 的项目. 不涉及重金属 不属于
18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 工项目. 项目属于机加工生 产,不涉及危险化学 品. 不属于
19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 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项目. 项目不增加重点污染 物排放量. 不属于
20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环保法律 法规以及政策要求. 不属于 通过以上对照分析,该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 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