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9-20
目录1总论.

1 1.1 项目由来.1 1.2 编制依据.2 1.2.1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2 1.2.2 技术依据.4 1.3 评价重点.4 1.4 评价范围.4 1.5 评价因子.4 1.6 评价标准.5 1.7 评价原则.5 1.8 评价时段.5 1.9 术语.6

2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7 2.1 企业演变及现状.7 2.2批复验收情况与实际运行情况对比.7 2.3 实际运行产生的固废与原环评固废发生变化的原因分析.8

3 工程分析.12 3.1 产品产能.12 3.2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2 3.3 项目设备及公辅工程情况.13 3.4 主体工程副产物产生源强.15 3.5 辅助工程副产物产生源强.18 3.6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产固废说明.19 3.7 固废调查情况.21

4 企业固体废物概况.24 4.1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24 4.2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26 4.3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27 4.4 固体废物三本账.3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 5.1 固废处置方式变化可行性分析.31 5.2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31 5.2.1 现有固废防治措施.31 5.2.3 现有固废防治措施存在问题.35 5.2.4 整改措施.35 5.2.5 整改措施可行性.35 5.3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设置.35 5.4 环保投资概算.36

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37 6.1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汇总.37 6.2 固体废物的收集、堆放、贮存对环境的影响.37 6.3 包装、运输过程对环境的影响.38 6.4 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的影响分析.39

7 环境风险评价.41 7.1 目的和重点.41 7.2 风险识别及源项分析.41 7.2.1 风险识别.41 7.2.2 源项分析.41 7.3 事故影响分析.42 7.3.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42 7.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2 7.3.3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42 7.4 风险管理防范措施.42 7.4.1 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42 7.4.2 建议需要加强的风险防范措施.43 7.5 应急预案.43 7.6 小结.44

8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监测.45 8.1 环境监测.45 8.2 环境管理要求.45

9 结论与要求.46 9.1 结论.46 9.1.1 企业概况.46 9.1.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46 9.1.3 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46 9.1.4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47 9.1.5 总结论.47 9.2 建议.47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1 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子公司,位于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规划区内,电子材料公司下辖有铜箔基 板组、玻纤布组、环氧树脂组、铜箔组及热电厂等生产厂,玻纤布厂主要生产玻璃纤维 布.玻纤布厂分四期建设,一厂于

2001 年3月得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年产电 子级高强度玻纤布

7800 万米,2006 年通过环保验收.二厂于

2004 年12 月取得环评批 复,年产电子级高强度玻纤布

10200 万米,2007 年通过环保验收.三厂于

2007 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年产电子级高强度玻纤布

10200 万米,于2010 年通过环保验收.四厂 于2007 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年产电子级高强度玻纤布

10200 万米,于2016 年通过环 保验收.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自建厂以来共进行

4 次环评手续,具体见 表1.1-1. 表1.1-1 企业批复验收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批复时间及环评 批复文号 工程内容及生产 规模 进展情况

1 南亚玻纤布(昆山)有 限公司一期工程 2001.03.14 苏环管 [2001]35 号 玻璃纤维布

7800 万米 苏环验[2006]127 号2006 年5月29 日通过江苏省 环保厅委托苏州环保局验收

2 南亚玻纤布(昆山)有 限公司二厂扩建 2004.12.08 苏环表复 玻璃纤维布

10200 万米 苏环验[2007]257 号于2007.08.01 通过 江苏省环保厅验收

3 南亚玻纤布(昆山)有 限公司三厂扩建 2007.01.11 苏环表复 [2007]7 号 玻璃纤维布

10200 万米 于2010.02.24 通过江苏省环保 厅委托昆山环保局验收

4 南亚玻纤布(昆山)有 限公司四厂扩建 2007.09.07 苏环表复 【2007】

182 号 玻璃纤维布

10200 万米 昆环验【2016】0444 号于2016.12.29 通过江苏省环保 厅委托昆山环保局验收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产生的固废量与环评核 准量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原环评对固废分析不到位,未识别危险废矿物油、危 化品废包装、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且危险废物代码需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2016)更新,废布、废纱产生量原环评估算量偏小,污泥处置方式改变,致使南 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固体废物实际产生数量或利用、 处置方式发生变化,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2 无法满足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 根据 《关于对执行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意见中有关事项的复函》 (苏环函[2013]84 号)文件,本项目固体废物实际产生数量属于重大变化,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 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 号),对建设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 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 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专项论证,提出修正意见,并报原环评审批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的固废管理和环评审批部门审查同意.虽苏环办[2013]283 号文已废止,但为了 便于核实固废,仍按照其相关要求对企业的固废进行梳理,其中涉及危废部分按照危废 指南要求完善. 因此,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南亚 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1.2 编制依据 1.2.1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2016 年7月2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正版);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8月1日;

(5)《关于印发 十二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23 号),

2012 年10 月8日;

(6)《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2 年2月1日起施行,2017 年6月3日修改;

(7)《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 号),江苏省 环保厅,2012 年8月24 日;

(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 年]77 号),环境保护部,2012 年7月3日;

(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3 环境保护部,2012 年8月7日;

(10)《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3月2日;

(11)《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控 [97]122 号),江苏省环保局,1997 年9月21 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2]第54 号) ,

2012 年7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8.8.2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3.2 发布,2011.12.1 起施行;

(15) 环发[2001]199 号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经贸委、 科技部,2001.12.17;

(16)环发[2012]7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境影响评价司,2012.07.13;

(17) 苏政发[2006]92 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06.7.20;

(18)苏政发[2007]63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6.7;

(19)苏环管[2006]98 号《关于切实作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7.3;

(20)苏环管〔2008〕27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审批 工作的通知》,2008.10.8;

(2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

108 号文;

(24)《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 号);

(25) 《关于对执行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意见中有关事项的复函》 (苏环函 〔2013〕

84 号);

(26)关于印发《 十三五 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玻纤布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4 (环办土壤函[2017]662 号). 1.2.2 技术依据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D总纲》 (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 2016.12.8;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12.11;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7)《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8)《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l5562.2-1995);

(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GB 18599-2001) ;

(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10 月1日起执行. 1.3 评价重点 (1)做好固体废物类别分析和产生量估算,更新危险废物代码;

(2)对固体废物暂存、运输、自行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进 行分析评价;

(3)对固体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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