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9-19

第一章? 工程合同法律基础 学习目标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应掌握如下内容: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2.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3. 合同的基本原则;

4. 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5. 工程合同的主要类型. 导言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工程开展过程中,首先要确定项目参与各方的相互关系,这 种关系体现了交易的过程以及在交易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这种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所形 成的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以特定的模式进行表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进行民事活动, 离不开民法的调整, 我国现行的调整民事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这两 部法律也是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因此,本章将就此部分内容进行阐述.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当然,非法人的组织也属于民法调整的 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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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 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任何一个要素的变化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 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如图 1-1 所示. 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具 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1. 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它是相对于作为法律人格的法人的 称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是一个政治概念,而自然人是一个法 律上的概念,与国籍无关.《民法通则》第八条规定,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民法通则》原则 上也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除依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惯例享有豁免权的特殊 主体外. 2. 法人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法人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

3 的法人,是法人中为数最多的一类.非企业法人,是指不直接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 人,以国家管理和非经营性的社会活动为其内容的法人.非企业法人又可分为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消费者协会等. 3. 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 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在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①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③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④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二)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通常情况下,主体是为了某一客体,彼此才设立一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产生法律关 系,这里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即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学理论上,一般将客体 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和非物质财富. (1)物,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求又能为人类所控制和支配的物 质实体.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客体,如房屋、土地、建筑设备、货币等都属于民 事法律关系中的物. (2)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这种结果表现为两种: 物化的结果与非物化的结果.物化的结果是指义务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例如, 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非物化的结果即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而仅表 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最终产生了权利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例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 行为. (3)智力成果,是指人们脑力劳动的成果或智力方面的创作,也称为非物质财富. 最典型的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如文学作品、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 (4)非物质财富,包括人格权、身份权以及其他权利,如人格尊严、肖像权等.

(三)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 事义务.这种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来源可以分为法定的权利、义务和约定的权利、义务.权 利和义务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超过了范围的权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理,要求义 务人作出超出范围的义务也同样是法律所禁止的.在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 的权利就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例1-1】下列哪种情形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 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工程合作事宜 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导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 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C. 解析: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总称为民事关系,民事关系是 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只有民法所规定的 才受民法所调整,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受道德、习惯等的调整.其中 C 项因甲的劝酒而导 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民法所调整,故C项正确.A 项虽然 与合同相关,但只是商谈,并没有进入缔约阶段;

B、D 项属于爱情、友情等领域,都不受 民法所调整.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而 进行的行为.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发生法律效力,并构成民事法律行 为;

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转化为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长期以来,我国民法理论未将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加以区分,而是以法律行为的有 效成立取代法律行为的成立,致使出现一定的理论混乱.因此,明确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 要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会产生权利义务关系,造成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行为人必须 具有预见其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 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 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如表 1-1 所示.

5 表1-1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比较 分类区分标准行为方式法律后果无民事 行为能力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 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 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进行与其智力相对应的活 动,其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

18 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 16~18 周岁,以自 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直接生效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从法 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经过成立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法人的民事 行为能力是由法人的核准登记范围决定的,法人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活动. 其他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 法效意思 ――希望发生 民法上 效果的主观愿望. 表示:表达于外,使人知晓――明示(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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