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6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08-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司合成氨厂相关资产进行对外合作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合成氨厂 相关资产进行对外合作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 )以公司合成氨厂相关资产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有关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 丁方 )组 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煤化工产业合作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如股东大会批准该合 作事项,则授权总经理在该合作方案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作 协议. 合作方案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分别以现金或实物一次 性缴清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方式为: 1.甲方以现金出资

12250 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 35%. 2.乙方以实物和现金出资

10500 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 30%,其中一部分以本公司合成氨厂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作 价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出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3.丙方以实物出资

10500 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 30%.丙方 以其合成氨厂现经营管理的房屋、设备、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评 估作价出资.评估资产价值中超出

10500 万元的部分由新公司承债 式收购. 4.丁方以现金出资

1750 万,占新公司出资额的 5%. 详见本公司董事会临 2008-2 号公告(2008 年1月15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 2008年1月18日,本公司收到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本公司合成氨厂拟出资、转让实物资产的《评估报告》和北京 岳华中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巨化集团公司拟作为出资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估价报告》.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拟出资的合成氨厂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造气车间部 分设备)、车辆等.资产账面价值为10,160.73万元,经岳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资产评估价值为10,500.01万元,评估增 值为339.28万元,增值率为3.34%.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07 年11 月30 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ABCD=C-B E=D/B*100 建筑物6,566.89 6,566.89 7,450.05 883.16 13.45 机器设备 3,593.84 3,593.84 3,049.96 -543.89 -15.13 资产总计 10,160.73 10,160.73 10,500.01 339.28 3.34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浙江巨化股份有 限公司拟出资设立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岳评报字[2008]A001 号).

二、本公司拟转让的合成氨厂资产 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在建工程等.资产 账面价值为35,677.38万元,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 估,资产评估价值为38,062.07万元,评估增值为2,384.70万元,增 值率为6.68%.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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