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15
财务知识小课堂――个税常见问题解答(2018 年10 月) 财务处 个人所得税与各位老师息息相关,财务处针对个税调整过程中, 大家问的比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归纳解答,供大家参考.

Q1: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很多人混淆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从概念上来看,两者不同.前 者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后者是在机 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等中任职受雇得到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 是: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 关系. 属于 "劳务报酬" 的典型事例: 平常生活中我们兼职取得的收入、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 在校学生勤 工俭学取得的收入等,都是我们经常遇到的现象,这些都属于"劳务 报酬",按"劳务报酬"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外聘教师来校 做客座讲座取得的报酬,我校教师去外单位指导、讲座取得的由外单 位发放的报酬等. 劳务报酬关于"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 次;

(3)若有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情况时, 以县包括县级市、 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取得的劳务收入比为一次;

当月跨县 的,分别计算. Q2:劳务报酬个税如何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

4,000 元以上的,减除 20%的费用,其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20000 元的

20 0

2 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30

2000 3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40 7000 【实例说明】 例1:林老师一次性技术指导报酬

500 元 应纳税额 = 0(800 元以下无需缴税) 实际发放酬劳:500 元例:2:陈老师一次性技术指导报酬

8000 元 应纳税额 =

8000 * (1 - 20%)* 20% =

1280 元 实际发放酬劳:8000-1280=6720 元Q3:收入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收入总额(包含岗位津贴、院内津贴、其他补贴等)-各项扣除 金额(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扣除数(5000) =应纳税所得额 Q4:新税法执行后个税计算方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8月31 日通过,自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 年10 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 【案例说明】 王老师当月工资、 薪金 (包含岗位津贴、 院内津贴、 其他补贴等) 总额

6000 元,各项扣除金额总计

2000 元(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等),按5000 元基数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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