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15

1 ― 曲办字〔2019〕123 号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 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市委和市级 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 的实施办法(试行)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5月9日―2―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 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曲靖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区域教育中心建 设,促进曲靖市卫生健康和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 号) 、 《事 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6 号) 、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6〕182 号) 、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 (试行) 》 (曲办发〔2018〕38 号)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曲靖市三甲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改革 实施意见〉的通知》 (曲办字〔2018〕84 号)精神,结合曲靖 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学校为市属高校、中小学)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 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 放管服 改革,按照 严控 总量,优化配置;

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区别功能,分类管 理;

创新驱动,促进发展;

强化监督,突出效能 的原则, 赋予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用人自主权,激发用人单位的内生 活力和动力,促进公共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 ―

3 ― 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改革任务

(一)创新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管理方式 1.市属三甲医院和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按照 积极、 谨慎、可控 的原则,市委编委办会同市人社、财政、教育 体育、卫健委等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类型特点、业务量、 人员结构等因素, 在市属三甲医院和高校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 理制度,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衔接的财政、人事管理制度. (1)总量内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总量内人 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员流动、 收入分配、工资核定、退休待遇等方面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内的工作 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人事管理、经费、保障、收入、保 险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保留医院事业单位性质,探 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予以逐步收回. (2)实行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对已核定人员总量的市属 三甲医院和高校,实行机构编制备案管理,用人单位对本部 门人员总量的合理布局负责,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对具体 人员总量的使用提出意见,报市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行业 主管部门备案,不再下达编制使用通知单. (3)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 市属三甲医院和高校实际,在市委编委核定的内设机构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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