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5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桂政发〔2018〕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114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 区实际情况,现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 , ―

2 ―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

2018 年2月1日起执行.

2018 年1月17 日 (公开方式:公开) ―

3 ―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元) 类别 月 小时 适用地区 一类

1680 16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 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 、 钦州市 二类

1450 14 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 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

1300 12.5 各县、县级市、自治县 ―

4 ―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 自治区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1 月1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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