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15
1 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简称: 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1-03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为公司持股 63.79%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 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淮钢特钢 )提供 1.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 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持股 63.79%的控股子 公司淮钢特钢提供总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为

1 年,自资助金额 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2、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向淮钢特钢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淮钢特钢的参股公司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江苏天淮 ) 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 愿意对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1)当淮钢特钢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贵司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规定 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淮钢特钢履行上述《财务资助 协议》的连带保证责任.2)本项担保金额为《财务资助协议》中规定的财务资助 金额即壹亿伍仟万元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担保期限为《财务资助协议》约定的淮钢特钢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但贵司

2 允许淮钢特钢的本次财务资助到期后展期的,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财务资助协 议》的金额,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并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3) 担保人在收到贵司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 不管贵司是 否向淮钢特钢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贵 司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贵司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淮钢特钢和担保人 均有约束力 . 淮钢特钢参股公司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 天淮钢管 )成立于

2009 年8月5日,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其中: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万元,占40%;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万元,占40%;

天津 钢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占20%.注册地为江苏省淮安市西安南路

188 号(西安路大运河桥西南侧) ,主营业务:无缝钢管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 加工、销售;

技术咨询与报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 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 . 目前,天淮钢管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截止

2010 年12 月31 日,天淮钢管公 司总资产 78,422.14 万元,净资产 60,000 万元.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1 年5月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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