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15

6 万吨环氧植 物油脂增塑剂项目 、 收购广东若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60%股权 分别实现效益 2,492.44 万元、632.34 万元.申请人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5,624.94 万元,子公司东江 能源

2018 年度净利润 3,679.08 万.请申请人:(1)说明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具 体使用计划和进度安排;

(2)分析申请人

2017 及2018 年度扣除东江能源实现效益后其 他业务的经营及效益情况,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的核算方法、核算结果的准确 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31

4 4.2018 年末,申请人商誉账面价值合计 7,582.09 万元,分别对应收购明洲环保、若天 新材料及东江能源产生.根据申请人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材料,申请人将于

2017 年底完成对明洲环保的技术改造.明洲环保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849 万885.61 万元、-686.59 万元,连续亏损.请申请人:(1)说明申请人收购标的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 据相关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与东江能源原股东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商誉减值准备 计提的充分性;

(2)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 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 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3)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 类金融业务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 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下同)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 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意见.34

5、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内环保型增塑剂业务的毛利率及产销率逐年降低的原因和影响 因素,相关影响因素对公司

2019 年及以后年度业绩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 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70 6.申请人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793.26 万元,较2017 年度的 15,575.71 万元下降较大.75 请申请人说明:(1)2017 年度将子公司东江能源收回的部分关联方占款计入收到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否准确,(2)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意见.75

二、一般问题.78

1、请申请人公开披露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同时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 表核查意见.78

5

一、重点问题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近

36 个月内受到罚款以上 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

36 个月不存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和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司已在增发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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