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14
吉祥人寿健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1页)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祥人寿健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 本公司 均指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 吉祥人寿健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被保险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 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在本合同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第五条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八条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第十八条 ?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九条 ?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

十、十一条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三条 ? 解除本合同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一条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二十二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 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 . 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释义内容 . 吉祥人寿[2019]疾病保险016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吉祥人寿健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2页)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五条 犹豫期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六条 基本保险金额

3 第七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3 第八条 保险责任

4 第九条 责任免除

6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6 第十条 保险费的交付

6 第十一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6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7 第十二条 受益人

7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7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7 第十五条 保险金申请

7 第十六条 保险金给付

8 第十七条 宣告死亡处理

8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8 第十八条 保单贷款

8 第十九条 合同内容变更

9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恢复(复效)9 第二十一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 第六部分 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9 第二十二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 第二十三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10 第二十四条 欠款扣除

10 第二十五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10 第二十六条 争议处理

10 第二十七条 重大疾病的种类、定义和分组

10 第二十八条 轻症疾病的种类和定义

24 第二十九条 慢性疾病的种类和定义

27 第三十条 释义

29 . 吉祥人寿健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3页)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 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范围:凡0周岁(释义一) (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以上、59周岁以下(含59周岁) , 符合我们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 明.生效对应日(释义二)、保单年度(释义三)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五条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 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 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释义四).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 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六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 基本保险金额. 除另有约定外,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您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第七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吉祥人寿健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4页) 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