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14

1 ― 滁公管复〔2017〕11 号 关于对滁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电梯采购及 安装项目(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安徽奥迅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海云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 C 座1610 室 被投诉人:滁州市齐力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付根 地址:滁州市上海北路

585 号仪邦广场 5-10006 室 投诉人(安徽奥迅电梯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滁州市重 点局)组织的"滁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704-104)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 关提起投诉.

投诉人称被投诉人本项目所投电梯品牌与电梯主 机、门机、控制柜品牌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调查,认定事实如下: 经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进行评审,认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2 ― 定滁州市齐力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不满足入围条件.

2017 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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