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14
山东六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 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加强全省扬尘污染防治,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 平,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 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各 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大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遗撒、泄漏物料等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城区及周 边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切实降低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工业堆 场料场、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 明确整治要求和责任分工 《方案》逐一明确了各类施工工地、物料运输、道路、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和露天堆场的扬尘污染整治要求及责任 分工,由哪个部门牵头,落实哪些举措,均一目了然. 《方案》规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 治.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城市建成区内施 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

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 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暂时不能开 工的裸露空置建设用地和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等产生的裸露空置地块,要及时全部进行覆盖或者 绿化.未落实要求的,停工整改,并由所在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 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 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运 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 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慢行道,高速公路和国、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进行全面清理清洗,并 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 本色、基本无浮土.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增加抑尘或者降尘措施实施频次.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根据《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 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 放实施深度治理.物料运输应采取车厢密闭或者覆盖措施,防止沿途抛撒和飞扬. 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 .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涉及锅炉物料(含废渣)企业,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储存. 粉煤灰应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出口应配备有密封防尘装置;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