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14
1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拟将与活塞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滨州 渤海活塞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及《山东 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拟将与活塞生产、经 营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划转资产及负债,在合并报表范围内调整公司架构,实施业务整合,有 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管理关系,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通过滨州渤海活塞有限 公司管理活塞业务板块,公司业务结构将更加清晰,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有利于稳步实现战略目标. 本次划转资产及负债, 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 变化,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2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于光 贾丛民 魏安力 熊守美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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